1954年,贝特·格雷厄姆女士在美国得克萨斯信托银行担任秘书时,由于对擦除打字错误感到厌烦,有一天她把颜料涂在了错字上。这种颜料具有涂覆功能,这一个小小的创造性举动,影响了大家。整个办公室都采取了这种做法。起初,她给这种混合物取名“改错液”,后来又叫“液态纸”。她把全部心思都放在了自己的发明上,经过一番努力后终于取得成功,吉列公司于1979年以5000美元购得了这项发明。格雷厄姆靠自己的这一创造获得了足够的资金支撑自己的两个组织:致力于妇女福利和艺术的贝特·克莱尔·麦克默里基金会和吉恩基金会。
美国有一位叫哈罗德的电器工程师,一天晚上他去睡觉时,忘记将电吉他的开关拉掉。次日一大早,他起床去关电吉他时,竟意外发现地板上躺着4只老鼠。他将莫名其妙死亡的老鼠交给有关单位去解剖分析,并陈述了他未关掉电吉他的情况。专家们经过分析后认为:这4只老鼠是被电吉他的高频率的振动杀死的。电吉他的高频率振动波能严重地损伤老鼠的神经系统,受到这种高频振动波刺激的老鼠,不是惊慌失措,就是不吃不喝,以致死亡。哈罗德受自己这个偶然发现的启发,发明了一种小型灭鼠器,命名为“阿米戈”,在美国申请了专利。这台小装置只有普通足球那么大,能发出一种电磁波的音乐声波,能很快杀死方圆十米以内的老鼠与蚂蚁。它对家禽、家畜、人体均无损伤,而且发出的音乐声悠扬低沉,很受人们的欣赏。20世纪80年代这种微型灭鼠器在美国极为风靡,成了市场上的热门货。
哈同是旧中国闻名上海滩的“大班”,控制着大上海—半以上的房地产,财富难以计数。但是,这个闻名一时、富甲一方的犹太大亨,刚来中国时却一文不名。
当时,年仅24岁的犹太人哈同尾随嘴咬雪茄的洋商与身带枪炮的洋人,流浪到了旧中国的大上海。当时,他独自一人、一贫如洗,靠他父亲在上海的老朋友介绍,才勉强到沙逊洋行混了个看门的差事,住在又脏又臭的勤杂工宿舍里。
看门本是一个不能发财的下等差事,可哈同一千上就不一样了。只干了几天,他就对洋行上下了如指掌,特别是他还悉知:那些来洋行办事的,大多是来谈烟土等黑货生意的,于是他脑袋一晃,就想出了一个发财的点子。
以前,前来办事的只需和门卫打个招呼就被放进去,这回哈同的工作方法改变了。他在门口放了一本登记簿,来客一律要先登记,然后坐在门口的长凳上等候,按顺序进门。这下可把那些烟土商急坏了,因为他们急于将黑货出手。有些机灵的商人,猜透了哈同的用意,便拿出1元钱,轻轻塞到哈同手中,恳求道:“我有急事,能不能通融一下?”哈同马上到里面跑一趟,出来说:“请进吧。”
当排在前面的人提出质问时,他就会用刚学的中国话说:“他的生意比你们的紧急。”
久而久之,其他的商人也看出窍门来了,于是也在登记时塞给他1元钱。有个别商人生意较大,需“货”较急的,还多加两元钱,要求“插号”。
这一看门方式的改变,不仅使哈同一天能多收入二三十元的外快,而且还给营业部管事留下一个聪明能干的好印象。因为,以前这位管事的办公室里,从早到晚总是挤满了客户,他们争先恐后地谈生意,吵得管事头晕目眩。忽然从某一天起,客商们秩序井然地有进有出,而且几乎所有大买卖都排在前头。管事起初颇感纳闷,特意抽空去门口调查了一番,才知“原来如此”,不觉对哈同另眼相看:“这个犹太青年聪明能干,让他做看门人,岂不是大材小用!”
不久,营业部管事就找哈同谈话,表扬他工作认真、聪明能干,并问哈同对洋行业务有何高见。哈同怎肯放过这个在上司面前表现的机会,忙说:“我看,用抵押的办法可以扩大营业额。”这话一下就说到了管事的心坎上。用抵押、期票,不仅可以增大营业额,而且大有发挥的余地。
就这样,哈同很快就得到了上司的赏识,并像坐直升机般被提拔为业务管事、领班及行务员,直到最后成为旧上海滩首屈一指的富豪。
创可贴在生活中是一种很实用的东西。
说起来,创可贴的发明真是体现了爱心的一个创造。它的发明者是埃尔·迪克森——一位在生产外科手术绷带工厂工作的先生。20世纪初,迪克森先生刚刚结婚,他的妻子是—位娇巧的美人,可这位年轻的太太对于居家过日子还不太熟悉,她常常在做饭时切着手或烫着自己。迪克森先生由于工作原因,当然能够很快为她包扎好,但他想,要是能有一种自己就能包扎的绷带,在太太受伤而无人在家的时候,就不用担心她自己包扎不了了。
他想,如果把纱布和绷带做在一起,就能用一只手包扎伤口。他拿了一条纱布摆在桌子上,在上面涂上胶,然后把另一条纱布折成纱布垫,放在绷带的中间。但是有个问题,做这种绷带要用不卷起来的胶布带,而暴露在空气中的粘胶时间长了表面就会干。
后来他发现,一种粗硬纱布能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于是他完成了这项实验。当迪克森太太又一次割破手时,就自己揭下粗硬纱布,用她聪明的丈夫发明的绷带贴在伤口上。
当公司了解了他的小发明时,就非常愉快地将这种绷带作为了公司的新产品推出。这种绷带一直到1920年还没有商品名称,只是销售产品。后来工厂主管凯农先生建议用BandAid这个名称,其中Band指的是绷带,而Aid是指用于急救和手术的绷带产品,后来也成了绷带的同义词。
迪克森先生出于对妻子的爱而发明的这种小东西,就是现在几乎家家必备的邦迪牌创可贴。
19个世纪中叶,美国流传着一个小针孔成就百万富翁的故事:
美国许多制糖公司把方糖运往南美洲时,都会因方糖在海运途中受潮而遭受巨大损失。这些公司花了很多钱请专家研究,却一直未能解决这个问题。而一个在轮船上工作的工人却用最简单的方法解决了这个问题:在方糖包装盒的一角戳个通气孔,这样,方糖就不会在海上运输时受潮了。
这种方法使各制糖公司减少了几千万美元的损失,而且简直不花成本。这个工人专利意识十分强,他马上为该方法申请了专利保护。后来,他把这个专利卖给各制糖公司,成了百万富翁。
上面这个创意又启发了一个日本人,这个日本人想:钻孔的方法是否还可用于其他许多方面,不光是方糖包装盒。他研究了许多东西,最终发现:在打火机的火芯盖上钻个小孔,能够延长油的使用时间。他凭着这个专利也发了财。
日本有一种“超级旅馆”,虽然名曰“超级”,实际上它的外观就是一般公寓,没有旅馆应有的气派和豪华的装饰,就是在服务项目上,也比一般的旅馆小许多,然而生意却十分兴隆。这其中肯定有一些奥秘。
走进超级旅馆,只要把住宿费用放进住宿自动登记机,机器就会送出一张印有房间号码和4位数暗码的收据,这个暗码代替了房间的钥匙。房间里没有电话,没有冰箱,电视是投币式的,所以要离开旅馆的时候,不需要再付任何费用,也不用办理任何手续。
旅馆房间里不设电话,因为有住宿旅馆经验的人,都知道如果在房间里打电话,在结账时要多付三成的费用,所以大部分的住宿客人都到旅馆大厅打公用电话,而且持有移动电话的人也越来越多。基于以上考虑,超级旅馆的房间里没有装设电话,这样不但节省电话装设费用,还一并省下了退房的手续。
超级旅馆的董事长山本梁介,原来是专门营建公寓的建筑公司,他把营建公寓的思路,淋漓尽致地发挥在旅馆经营业中。例如,提高清扫人员的效率和速度,从平均一个小时打扫五个房间,提升为六到七个房间;把牙刷和香皂等洗浴用品放在床铺旁的小桌上,而不是放在浴室里,因为根据他个人的观察,有两成的客人不会使用备用的卫浴用品,但放在浴室洗手台上很容易沾湿,即使未经使用,一经沾湿还是要丢掉,所以干脆改变放置的地点。山本梁介认为,只要充分提供旅馆业的三大基本要素——“安全、清洁、舒适”,其他不必要的服务都可以一概免除,这样做才能大幅降低住宿费用。
超级旅馆的单人房,附加早餐,一个晚上只要4800日元,是一般行情的半价,对于想节省出差费用的商业人士而言,这无疑是一种福音。
旅馆业的经营方式,向来都是不断增加服务项目,住宿费用当然也随之水涨船高,而山本梁介却反其道而行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宜家家居,瑞典家居用品零售集团,目前已有近60年的历史,在全世界29个国家的各大城市中拥有150家商场,很多商家直接的促销方法是在商品本身上研究思路,而宜家家居则采用围魏救赵的方法,把眼光盯在顾客的感觉和体验上,其实主要是为了抓住顾客的心。
宜家有一个购物特点,就是将旅游的价值取向注入购物的过程,让顾客更敏感的是购物的体验。轻松、自在的购物氛围是全球150家宜家商场的共同特征。这也是“围魏救赵”之计的妙用,宜家鼓励顾客在卖场拉开抽屉,打开柜门,在地毯上走走,或者试一试床和沙发是否坚固。这样你会发现在宜家沙发上休息有多么舒服。如果你需要帮助,可以向店员说一声,但除非你要求店员帮助,否则店员不会打扰你,以便让你静心浏览,轻松、自在地逛商场或做出购物的决定。
宜家所进行的商品检测也与众不同,它没有那些冠冕堂皇的这个“指标”那个“认证”。它对顾客更关心的商品的耐用性进行实打实的测试。在宜家,用于商品检测的测试器总是非常引人注目。在厨房用品区,宜家出售的橱柜从摆进卖场的第一天就开始接受测试器的测试,橱柜的柜门和抽屉不停地开、关着,数码计数器显示了门及抽屉承受开关的次数:至今已有209940次。你相信吗?即使它经过了35年、26万次的开和关,橱柜门仍能像今天一样正常工作!
跟许多家具店动辄在沙发、席梦思床上标出“样品勿坐”的警告相比,在宜家,所有能坐的商品,顾客无一不可坐上试试感觉。周末客流量大的时候,宜家沙发区的长沙发上几乎坐满了人。宜家出售的“桑德柏”沙发、“商利可斯达”餐椅的展示处还特意提示顾客:“请坐上去!感觉一下它是多么的舒服!”
在沙发区,一架沙发测试器正不停地向被测试的沙发施加压力,以测试沙发承受压力的次数。
宜家总是提醒顾客“多看一眼标签:在标签上您会看到购物指南、保养方法、价值”。靠着这些在细微处的关照,宜家获得了成功,这种别具一格的销售方式,使其经营更富有人性化,因此将顾客拉得更近。
C·克鲁姆是位美国印第安人,1853年,他在萨拉托加市的高级餐馆中担任厨师。一天晚上,来了位法国人,他吹毛求疵,总挑剔克鲁姆的菜不够味,特别是油炸食品太厚,无法下咽,令人恶心。克鲁姆气愤之余,随手拿起一只马铃薯,切成极薄的片,骂了句便扔进了沸油锅中。结果好吃极了,他一连品尝了几片,确实香酥可口。不久,这种金黄色的、具有特殊风味的油炸土豆片,就成了美国特有的风味小吃而进入了总统府,至今仍是美国国宴中的重要食品之一。
1973年,15岁的C·格林伍德收到别人送他的圣诞节礼物——一双冰鞋。
他兴奋异常,马上就到屋外结冰的小河去溜冰,结果不到几分钟便跑了回来,因为外面太冷,耳朵受不了。回来戴上皮帽子再出去,—玩起来就满头大汗。
他终于琢磨出一个办法,请妈妈照他的意思缝了一副棉耳罩,两耳各套一个,十分方便实用。不久很多人都来找格林伍德要这种耳罩。小恪林伍德和妈妈一商量,索性把祖母请来,一起做耳罩,公开出售。后来格林伍德为耳罩取了名字叫“绿林好汉式耳套”,并申请了专利。
他很快成了世界耳套生产厂家的总首领,并成了百万富翁。
鸡尾酒是今天社交中不可缺少的名贵饮料,它诞生在韦斯切斯特州的一个小菜馆中。
鸡尾酒的发明权应属于B·弗兰纳根,她是一名普通的女招待。
当时一群军人在狂饮,他们不时大喊着:“酒!酒!”弗兰纳根忙得不可开交,而搅拌酒的木棍又丢了。于是她急中生智,从邻居处拿来一把鸡毛,放在每只酒杯中一根,端了上去,请军官自己搅拌。一个法国军人感到很新鲜,大呼一声:“为鸡毛万岁干杯!”——于是鸡尾酒问世了。
1977年4月4日下午,南方航空公司第242号班机开始向阿拉巴马州亨兹维尔市降落时,我把安全带扣好。在整个飞行过程中,由于气流震荡不定,我和机上另一名服务员凯西差不多都系着安全带坐在折叠式的座椅上面。
我和凯西、机长麦肯齐和副机师基尔,都合作得很好。和自己喜欢的人一起工作,紧张和疲劳便容易忍受得多。现在,我们只要再停两站,就可以回到路易斯安那州新奥尔良市家里了。
突然间,整个天空乌云密布,暴雨和冰雹猛烈袭击我们的金属机身。乘客们都面带惧色地望着我。我竭力保持外表镇定。在一片嘈杂声中,我听到左引擎发出“噗!噗!噗!”三下大声响。机舱里灯光忽明忽灭,在电力恢复之前,紧急灯连续亮了几秒钟,过了一会儿,冰雹停了。
我拿起麦克风安慰乘客:“请扣紧安全带,没有什么可惊慌的,请放心吧,我们很快就可以脱离风暴的。”我说话的那份镇定,连我自己也感到惊奇。等到我闻到烟味儿时,才知道大事不妙。可是我心里的第一个反应却是气恼。“为什么偏偏发生在今天?”我心想,“再停两站我就可以回家了。”
我预料驾驶舱随时会发出紧急信号,但它始终没有发出。我自作主张,解开了自己的安全带,迅速走到机舱中央。竭力控制自己的情绪,向坐在紧急窗门出口旁边的乘客逐个讲解并指点他们怎样扳开窗门,并叫他们复述我的指点,确认他们已确实明白;接着我示范紧急降落时应该俯身抱紧双脚的姿势,说明撤离飞机时的步骤。
我回到座椅时,广播系统响了三声,我拿起电话,听到凯西的声音。“机师们不跟我说话,”她说,“我打开舱门时,看见中间那块挡风玻璃已经破了。”
飞机飞得很低,我以为能听见五下紧急降落信号,可没有,只看见机窗外有树干一闪而过。“俯身抓住足踝。”我大声喊道。这是飞机第一次撞地,我的安全带还没扣上。等到飞机再弹回天空时,我赶紧把安全带拉过臀部,吧嗒扣上。
飞机第二次撞到陆地时,有一个火球掠过机舱。我看见一个乘客身上着了火,并听到一个女人尖叫,接着,整个世界在我周围崩溃。
机舱里到处碎片横飞,我觉得自己仿佛被绑在一个大硬纸盒上,正在滚下楼梯。我翻滚时手脚乱舞,但嘴里一直不断狂喊:“坐下,抓紧足踝。”
后来我才知道,飞机滑翔了53千米之后才在一个名叫“新希望”的小镇上着陆。机翼把马路两旁的树木及电线杆削断了很多。左翼撞向杂货店门口的汽油泵和汽车,使它们着火燃烧。
一切都静止了,只有机舱的火焰上下燃烧,发出劈啪声。前面被火墙挡住了,只有一条路可以脱身,我解开安全带,试图打开两个厕所中间的那道紧急机门,可是怎么也扭不开。我开始喘气,深信留在这儿必死无疑。所以我向前走,护着脸,把烈火像帘幕一样拨开,终于走出飞机到了坚实的地面上。
我精神恍惚地走了几步,便被爆炸声震倒。回头一看,只见我刚才出来的地方已被烈火吞噬。四周都是大块飞机残片,地上遍布烧焦的尸体。有个人的腿动了一下,我踉踉跄跄地把他拖到路上,然后再找其他还活着的人。我瞥见一个乘客跌跌撞撞地从飞机残骸中走出来,衣服还在冒烟,我把他推倒在地,在草里滚动他的身体将火扑灭。
救援车纷纷抵达。一个穿制服的人揪住我的手臂,想说服我离开。
“我是机上乘务员。”我一面说,一面挣脱。我当时首先想到的,就是我们接受安全训练时的那条守则:“你应该对你的乘客负责。”
我跑回到那截最大的残余机舱,开始搬开烫手的金属板以拖出更多的尸体;我对旁边的人发出指示,吩咐他们盖好活人的身体及时抢救他们。我完全是凭本能在干,对于自己的伤口,一点也不觉得痛。我还记得,我问一个护士:“我还活着吗?”她望着我微笑:“是的,你没事。”可是,我自己却没有这么肯定。我叫她摸摸我。她用手按住我的手臂,这才使我觉得放心。她竭力劝我上救护车,可是我不能听从她的劝告,因为我记得自己还有一项责任尚未完成,我说:“我必须寻找其他机组成员。”最后,在飞机残骸外面,我找到了正副机师麦肯齐和基尔的尸体。我开始颤抖……
这次坠机导致61名乘客和两名机组成员死亡。另外还有9名“新希望”镇居民丧生。我和凯西以及12名乘客幸免于难,但生还乘客中却多是重伤者。
国家运输安全局调查结果,失事原因是飞机飞入风暴时,两具引擎都吸入了大量雨水和冰雹而失灵。此外,该局还称赞凯西和我挽救了许多人的生命。然而,我并不觉得自己是个英雄。相反,我觉得内疚。我想到我未能挽救的乘客,想到我们给镇上居民带来的灾难。我知道,无论是和罹难者的家属比较,还是和由于烧伤而不能过正常生活的生还者比较,我所受的痛苦是多么不值一提。
经过许多天后,噩梦和回忆仍然折磨着我。我会情不自禁地痛哭一场,夜里常常会被自己的尖叫声惊醒。为了逃避心灵的折磨,我开始接受治疗,并求助于宗教。等到觉得自己比以前坚强些了,我驾车回到了出事地点,看到出事现场一度烧焦的土地上又绿草如茵时我觉得:“一切都已过去。真的过去了。”
我继续接受治疗,对飞行的顾虑终于渐渐消除。四年之后,我再次担任客机乘务员。几个月后,在一次飞行途中,有个很面熟的乘客笑着对我说:“你是桑迪,是不是?”原来他也是那次飞机失事的幸存者。我想到我们曾经共同经历的那段灾难,忍不住哭了。他走下飞机时,转身向我挥手。我心里涌起一片欣慰之情:“这次,我可使你安全下机了。”当我向其他乘客逐一说再见时,我对本身的工作和我自己,都充满了信心。
1980年7月26日。新西兰北岛。
16岁的中学生提莫赛又是兴奋,又有些担心。今天,他将去参加一项勇敢者的运动——跳伞。他已经在奥克兰空降学校受过4个小时的训练。他也在地面上看过别人跳伞。那次跳伞是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姑娘,她跳得帅极了。看着她一个筋斗从飞机里跳出来,顺利地打开五彩的降落伞,晃晃悠悠地在空中蹬腿舒胳膊,然后不偏不倚地降落在机场上,这实在令人神往。他心里想,既然那么一个小姑娘都能跳伞,他为什么不能?记得昨天晚上吃晚饭的时候,他曾经跟妈妈开过玩笑,“妈,你拿些什么好东西来招待我?也许,这是我最后的一餐晚餐。”他妈妈也打趣着回答他:“别说傻话了,只有好人才会短命。”可见,他同家里人心里都不紧张。
上午10时左右,他和好朋友戴维一起到达机场。他们看别人一个接着一个上飞机,一个又一个地跳下来,没有一个不是顺顺当当的,他就越发感到自己的跳伞也是有把握的。一直到了下午3点,才轮到他们登上飞机。
这天天空很晴朗,朵朵白云在空中飘荡,载着他们飞上蓝天的那架塞斯那172型机的机身上一道青一道白,看上去有点像斑马,煞是漂亮。现在,他和另外两个新手已稳坐在机舱内。飞机越飞越高,很快就到达1100米的高空,这是他们跳伞的高度。他们的跳伞教练为人和蔼,经验丰富,曾经指导过好几百个新手跳伞。就在今天,他也已经指导过五批新手了。现在,他走到提莫赛的身边,拍拍他的肩膀,笑着说:“嗯,你怀里藏的是什么?”他装模作样地低下头来听了一阵,说:“噢,原来是一只兔子,难怪怦怦地跳呢。”这句玩笑话逗得在座的几个人全哈哈大笑,紧张的气氛马上一扫而光。“第一号,预备!”首先跳的是一个二十四五岁的青年。“跳!”这青年跳出了飞机,打开伞,徐徐降落了。一切都显得那么正常,那么完美。教练又叫了:“下一个!”第二号是提莫赛,他显得有些紧张,作了几次深呼吸后,他沉住了气。驾驶员命令飞机减速。提莫赛面对机首,双手紧抓机翼支柱,只觉得强风刀一般地刮在他脸上。他可以放心地跳出去,不用拉伞索,因为首次跳伞的人,只要跳出机舱不出几秒钟,伞就会自动打开。
“跳!”教练喊发出了口令。提莫赛向后一跃,远离了飞机。但是,不知为什么他向后翻了一个筋斗。降落伞正要打开,但有些绳却与他的腿纠缠在一起了。他的头在上,脚在下,落得虽然有些快,但有飘飘欲仙的感觉。他抬起头,希望能在头上看到一具使他安心的五颜六色的降落伞在他头上飘动。但是他看到的竟是一团杂乱不堪的绳索,系着一个出了故障,只打开了一半的伞。他“啊”的叫了一声,惊骇极了,急忙拉动绳索,希望伞能被抖开来。伞剧烈地摆动起来,但未能阻缓急坠的趋势。耳朵边风声在呼呼直响,提莫赛吓坏了,心里默默地在叫嚷:“我的降落伞张不开了!天哪,为什么偏偏会让我碰上?”落下去的速度相当的快,估计时速有90千米。每过几秒钟,他的身体就不由自主地要旋转一次。
蓦地,他记起跳伞学校总教练丁沃特教过他们的应急措施:“万一你的降落伞失灵打不开,就把它丢掉。它离开你的身体时,会拉动绳索把后备伞打开的。”对,后备伞!提莫赛用力拉动释伞圈,抬头看紧急备用伞有没有打开。但就在这一刹那间,一声闷响,他着着实实地掉在机场边上的农场地上,然后弹起来又落到了旁边。等他记起应急措施来,已是太迟了。
机场上站着十几个跳伞俱乐部成员,他们眼睁睁地看着提莫赛在空中打不开伞来,速度越来越快地落向地面。有的人闭上了眼睛,有的人吃惊得捂上了嘴。等提莫赛落地后,人们纷纷朝出事地点跑去,唯独总教练丁沃特一人没有跑。他见过跳伞出事,知道凡是伞打不开的,十个有十个是必死无疑的。他心里在想:“多惨,这么个活生生的孩子完了,这事怎么向他父母交代?”
提莫赛躺在那里一动不动。他的左上臂折断了,臂骨白森森地像根棍子直插进泥里。离他身子两米开外,一个身子的轮廓清清楚楚地显出来。这是他第一次碰在地面时碰出来的。一个人在喊:“死了!他一定死了!”谁知,话音刚落,提莫赛已苏醒过来,他呻吟了一声,抬起头来,说:“对不起,事情都被我弄糟了。”一个女人高兴得尖叫起来:“丁沃特,快来,他还活着!”丁沃特飞快跑来,他不相信会有这等事。
叫急救车的电话早挂出去了。人们不敢移动提莫赛的身子,怕一动,会加重他的伤势,增加他的痛楚。一直过了25分钟,急救车才开到。人们小心翼翼地将他抬上了车。这里离泰晤士医院有100里路,一路上提莫赛又昏了过去。等到医生检查完毕,才发现他左脚骨折五处,左臂骨折两处,肺部分瘪塌,气体使两肺无法扩张。这是最危险的。他的妈妈来了,她流着眼泪默默地坐在他的床边。48个小时过去了,提莫赛竟奇迹般地度过了他的危险期。
这使大家都感到欣慰和幸运。医生说,幸亏他是掉在泥炭地上,而且是侧着身着地的,这才救了他的命。
以后的三个星期中,提莫赛动了六次手术。慰问信源源不断寄来,竟达300多封。
住院77天后,提莫赛已可以出院了。他的左脚有些瘸,走起路来一拐一拐的,身上留下了一些伤痕。但是,除此以外,他却活得好好儿的。这真是奇迹!要知道,他可是从1100米的高空中摔下来的呀。
1979年6月16日,潜水船“北极鹅嘴”号驶出了纽约长岛的琼斯湾。三个半小时后,驶近了目的地,在那里抛下了铁锚。我们是去打捞一艘1918年遇难的,名叫“圣迭戈”号的美国重型巡洋舰的。距离我们不远处,停着一艘货轮,也不知是为了什么原因停的。
我穿上潜水衣,收拾停当了,然后扑通一声跳入水中,朝着锚索游去。我下潜了七米光景,就已经能够辨认出失事船只黑魆魆的轮廓来,它就像一座大教堂的废墟那样,在海底耸立着。
我向船尾游去,想在舰身上找到一个入口处。这艘军舰底朝天翻了个个儿,停在三十米深的水下,当我游进舰内迂回曲折的漆黑通道时,顿时感觉到一种震撼神经而又使人毛骨悚然的孤独感。
我发现了入口处,游了进去,用手电筒向前廊四周照射。猛然间,传来了一声巨响。我转身朝第一舱壁回游了十几米。当我游到那儿时,不由得惊呆了。刚才听到的竟是一堵舱壁倒塌下来的声音。这一下,把我原先进来的入口堵死了。我陷入了困境。
我的心脏在剧烈地跳动。我现在的困境正是我自己一手造成的。我没有系上指引我返回的保险绳,没有带替换的空气桶,尤其糟糕的是我没有带一个一起潜水的伙伴。我过于相信自己的资历、自己的经验了。我的脑海里立刻闪现出四年前的情景:我的一个潜水伙伴单独下水,也是被堵在沉船中,当时他慌了手脚,竟解下潜水装备,拼命想钻出来。他的手指因为企图扯裂船壳而抓扒得皮开肉绽,白骨外露。即使是这样,大海还是将他留在了海底。我马上使自己放松下来。我对自己说:“别怕,别怕,越是激动越会将空气耗得越快,……我的体质不错,空气还足可以使用25分钟……一般来说,炮塔中间有一条路,如果能找到,我就能脱险。”但是,就在我弯弯曲曲地穿行在迷宫式狭窄的走廊里时,我还是强烈地感到自己的生命处在极端危险之中。
这是走廊的岔口,右边是乱七八糟的管子和破碎杂物,我只好选择了左边的路,但游了大约十二三米,便到了没有出路的尽头。我退了回来,小心翼翼地绕着过道里的管子和其他破碎杂物向右边游去。才游了约七米路,我手电筒的灯光就开始暗淡下来。要是没有灯光,我就如同瞎子一般,无法找到周围的任何出路。在第二条通道里,我突然瞥见了从船壳的一条裂缝中射进来的亮光,但裂口太小,我钻不出去。我得马上想出一个主意来求救。
我找到了一截钢管儿,把我的一只橡皮手套套在钢管儿头上,然后把手套伸出裂口,在水中来回挥动。要是有一个潜水员发现它,他就至少能够通过狭窄的裂口,补充几只空气桶来给我。这一招儿果然奏效,不一会儿,真的来了一个潜水员。我将一条胳膊伸出裂口,用小刀在船壳外沿刮出这么几个字:“被困……空气……绳索。”那个潜水员点点头,摘下自己的空气桶塞了进来。然后一个飞鹤冲天,直向海面上蹿去。他准是我的好友拉斯。只有他,身形才这么瘦削;也只有他,才有这份机灵。估计拉斯一定会来救我,我决定在这里等待。
果然,不一会儿,我听到了拉斯向我游近时呼出的气泡声:“噗,噗,噗!”紧接着,拉斯把带来的一只空气桶推进来。每一桶空气将额外给我30分钟的时间去设法闯出这个水下迷宫。我已感到精神好些了,拉斯还给我带来了一只手电筒和一条长长的保险绳。我急忙一手抓住手电筒,拉住保险绳的一端,又潜回到失事舰只的深处。
为了避免气息急促,我给自己规定了步速,谨慎小心地游过杂乱无章的狭窄走廊和凌乱地散布着杂物的空间。我不断地冲撞管子、碰在凸出的尖物上面,并且拐错了弯儿。恐惧使我喘不过气来。
不久,我来到了一个类似一座炮塔的内部的地点。那里有一个狭窄的洞口儿,如果我卸掉空气桶把它拖在背后,我的身体也许可以刚刚通过。无论如何,我要在这儿碰碰运气了。
当我挤过洞口儿时,一不小心,空气桶从我手里脱落了。调节器一下子从我嘴里抽出去,差点儿将我的门牙拉掉。我必须迅速作出抉择:要么去寻找我那失落的空气桶,要么沿着保险绳退回二十几米再取回另一只空气桶。我自己也不相信,凭我现在肺里的这一口气,我能顺利找回失落的那只空气桶吗?
就在这个节骨眼儿上,突然,我觉得被什么东西抓住了右肩。心慌意乱中,我回头一瞧,上帝保佑,原来又是拉斯!他是通过另一个洞口儿下来的。我一把抢过他的口罩,猛吸了几口空气。这下,我可得救了。我们共用着空气桶,沿着他身后拖着的保险绳,一路平安地蹿上了海面。
船上的伙伴们正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我前后已在水下待了70分钟,他们分头几次下水都找不着我的踪影。他们以为我早没命了。
回到潜水船上,我脱下潜水衣,打算向身后的拉斯道谢,不料,我吃惊地发现,我的面前竟又站着一个拉斯。我回过头去,那人已脱下潜水衣,只见那个我一直以为是拉斯的人,竟是一个十五岁上下的陌生的大孩子。我不由得激动地一把拉住了他,说:“你是谁?……真,真太谢谢你了。”
原来,他是那条货轮上的船长的儿子。他瞒着他爸爸,偷了随船捎带的潜水器具在偷偷练习潜水。他也发现了这条沉船,不料竟无意中救了我一条命。
我执意要送他一份礼物以表示我的心意。但他连连摆手,只是附在我的耳朵上急切地说:“这事千万别让我爸爸知道了,千万!”说着,他吐吐舌头,做了一个鬼脸儿,又下水去了。
第二天我才知道,他爸爸最终还是知道了他偷偷潜水的事,因他违反船上的规章而被关了两天禁闭。
至于说这条货轮上怎么会有潜水器具,而他们又因何停泊在那儿,船长怎么会将儿子带在身边,至今,对于我还是一个谜。
献神井,是古代玛雅人的神圣供奉地,也是玛雅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信奉神灵的玛雅人,每年都要在固定的一天,在祭司的领导下,将自己认为最珍贵的宝物和一个美丽而贞洁的姑娘投入到深不见底的井水中,以示对水神的尊敬。年复一年,这井水就成为无数少女尸骸和无数财宝的栖息地。这里数不尽的财富首先吸引了无数海盗的目光,他们不择手段的寻宝几乎摧毁了玛雅文化仅存的文明。
为了保护先人创造的灿烂文化,探寻古代玛雅文明的奥秘。1961年,人们开始有组织地对沉没在水中和茫茫大海的玛雅废墟进行考古和探险。比尔就是探险队中的一位成员。
当比尔来到玛雅废墟时,发现它已经变成一个巨大的浅礁湖。在这里,玛雅文明再次向人们展示了它的神秘莫测。“浅礁湖”的湖水分为上下两层,上层为淡水,下层为咸水,而且界限分明,互不相融。比尔惊叹于玛雅文化的魅力,它使得大自然也对它宠爱有加,为它设计了如此不同凡响的栖息之地。
比尔和潜水员一起在淡水层中摸索前进,他们在一块礁石的石壁旁发现了一个只能容一个人进出的洞,便先后钻了进去。石洞弯曲悠长,四壁却光滑整齐,根据的资料记载,比尔初步判断这应该是古代玛雅人进出的通道。他们顺着石洞,一会儿就到了一个相对宽敞的地方。这里,顶部被很多巨大的珊瑚礁覆盖着,只有两个小孔可以透进几束光线,内部的水极其清澈,在光线的照射下摇曳多姿,灵动而美丽,仿佛置身于水晶宫中。比尔猜想,这里大概曾经是玛雅人的火葬场,而那两个透进光线的地方,多半就是火葬场的烟囱了。
从“火葬场”出来,在返回途中,比尔突然感觉到脚下有一股暖气流,为了探个究竟,他故意让身体往下沉,并不时用脚尖试探地面,却始终触摸不到任何东西。他继续下沉,终于,脚尖感觉到一个尖尖的东西,似乎是城堡的顶部。随着身体的下沉,周围的光线也越来越暗,到最后几乎看不见任何东西了。就在这时,比尔感觉自己的脚好像把什么地方踩塌了,紧接着他的整个身体就一直往下掉。当他停下来的时候,他感到自己像是掉进了一个黑暗的水下地窖里,四周有石块儿堵着去路。比尔猜测这里应该只有一个出口儿,就是头顶那个自己刚刚穿过的洞。可是水底伸手不见五指,漆黑一片,再加上在水底呼吸困难,要找到刚才的进口儿是很难的。如果找不到,那么比尔就很有可能从此和玛雅古城一起长埋水中。可是比尔毕竟是一位经验丰富的探险家,有着各种求生的技巧。他呼出的气泡给了自己希望。气泡在海底翻涌着上升,通过了狭窄的洞口儿,他紧随气泡上升的方位,成功地逃离了水中地窖,浮出了水面。
比尔的顺利归来增强了队员们的勇气,也为水下作业提供了宝贵的经验。第二天,探险队员卡路斯和吉那罗也在水下发现了神祭坛。
探险队的第二站是一个叫吐路圣地的地方。这是个建筑物的圣地。城堡像炮台,传说这儿的人们用它一次又一次打败了敌人,保卫了家园。探险者们还在城里发现了一个带有天然空调的民居,房间里布满小孔,可使来自海洋的风流入室内,从而使屋里凉爽,人住在里面能够舒适地生活、工作。探险队员还发现了一口小井,比尔和同伴率先钻了进去。在井里,他们找到了很多玛雅人的宝贝,像石头念珠、贝壳、石雕、玉做的珠子等,它们都是玛雅文化的见证。人们相信这就是玛雅人拜神的圣地——献神井。
这次的探险揭开了玛雅人许多不为人知的秘密。探险家们运用自己的智慧为今天的人们寻找到了人类失落的文明。
麦克是个正直的黑人警察,他憎恨许多警察披着执法者的外衣,而私下里却干着见不得人的贩毒勾当。在一次邂逅后,他向华盛顿警局内务处警官哈默,倾述了内心的不满。
哈默正在搜寻警察贩毒的证据,但苦于警局警官的排斥,毫无战果。他就想请麦克帮忙。麦克知道凡参与贩毒的警察多数人和黑社会是有联系的,一旦被他们识破,肯定会遭到他们的报复。麦克慎重地考虑了好一会儿,建议哈默请一位朋友扮作毒贩找警察买毒品,而他自己在行动中只是起个中间人的作用。
过了几天,麦克带着一位黑人女郎找到了警察罗纳德。
“罗纳德,我来介绍一下,这是珍妮,她想买点货。”
罗纳德冷笑两声,说:“珍妮警官,好久不见了。”
“我不明白你说些什么,咱们从没见过面。”珍妮说完赶紧走到了麦克的身后。
罗纳德拍拍麦克的肩,说:“麦克,我是个正派的警察,没有什么毒品,请你带着这位缉毒队的警察走吧!”
说完,不等麦克说话,他就“砰”地一声关上了大门。
第一次出兵就失败了。麦克有点灰心,心想,如果罗纳德知道我与缉毒队合作,死神就离我不远了。
麦克来到了哈默家。
“我不愿干了。”麦克望着哈默说,“我有老婆孩子,如果我出了意外,他们怎么办。”
哈默叹了口气,说:“好吧!麦克,如果你不愿干,我也不拦你,但我会继续干下去的。”
第二天,哈默接到麦克的电话。
“对不起,哈默我能收回我的话吧?家里的人都劝我去做,他们说吸毒的孩子,好多都是黑人孩子,为了同肤色的,我也应该去帮助他们。而且,孩子们希望有一个勇敢的警察爸爸。”
经过研究,麦克决定亲自出马,与毒犯打交道,而突破口则是罗纳德。这一天晚上,在一辆普通的面包车里,芝加哥缉毒队的技术人员将一只微型话筒放进了麦克的口袋中。
哈默用力地握住麦克的手说:“麦克,祝你好运。”
麦克咧嘴笑了:“放心吧,哈默,我们会成功的。”
哈默又提醒麦克:“麦克你要给我们提供毒贩的交易情况,一定要讲清楚买什么,价值是多少!”
麦克又再次敲响了罗纳德家的大门。
罗纳德把麦克推进屋,又回头向门外打量了一番,见没人跟踪,才放下心来。
麦克坐在罗纳德卧室的沙发上,寒暄之后,对罗纳德说:“我需要海洛因。”
罗纳德一听笑道:“你早就该干这个了,钞票进腰包的时候,挡都挡不住!”
说完,他拿出一包海洛因来递给麦克。麦克故意大声点着钱,点好后,交给了罗纳德,说:“一共500美元,买一包海洛因。”
这次交易的对话,成功地录在了缉毒队的磁带上。接连几次交易之后,罗纳德竟主动来找麦克了。
两人按约定来到了一座废弃工地上,罗纳德突然亮出了手枪。
“麦克,你这个混蛋,你出卖了我和我的朋友。”
麦克佯装恼怒的样子喊道:“我要的是钱,你懂吗,钱!这买卖如果你不愿意再做下去就算了,想和我干的人多得是!”
罗纳德听了麦克的话,收起手来,咧嘴说:“麦克,别生气,我错怪你了!”
半年后,时机成熟了,缉毒队开始行动,一举摧毁了警察局里的贩毒网。罗纳德被判了六十年牢禁。
这次行动取得了成功,但麦克却更受到了黑社会的报复。
一天夜里,三个蒙面人冲进了麦克家中,绑架了他。他们把麦克带到一个地下室,狠命地殴打麦克,说要为他们的兄弟报仇。
当警察找到麦克时,他已是遍体鳞伤,肋骨被打断了三根。他牢牢抓着哈默的手,说:“我要去抓贼,因为我是名警察,是警察就要为正义而战,而且孩子们希望有一个勇敢的警察爸爸。”
炎热的夏天,太阳就像一个巨大的火球,炙烤着非洲大地。在非洲一个小国首都的使馆区内有条僻静的小巷,由于正是中午最热的时候,小巷里一个人也没有。大家都躲在家中避暑。
忽然,某国使馆朝南的窗口。冒起一团红色的火光,接着大火冲天而起。
这下,整个小巷变得“热闹”了,人们用不同的语言大喊:“快跑呀,着火啦!”于是,小巷中人头攒动,大家纷纷跑到了外面。
5分钟之后,消防车呼啸而来,消防员拖着水管,冲向了着火的某国使馆,顿时一条条水柱喷向了大火……
大火扑灭了,但为何失火?某国怀疑是该国反对派干的。于是,非洲小国总统下令,一定要调查出失火原因,否则有损两国友好关系,在国际上造成不好影响。调查失火原因的重任落在了首都刑警队长达斯克身上。
达斯克是个做事情一丝不苟、严肃认真的人,他来到了失火现场。经调查,大火是从朝南的厨房窗口烧起的。但厨房用具完好,管道安全,并没有受到大火的损伤。
达斯克瞟瞟呆坐在一旁的厨子,厨子是个面相忠厚的胖子。他的肩头被大火烧伤了,上面绕着纱布,正双手死死揪着自己的头发,喃喃自语:“不是我放的火,不是我干的。”
达斯克也不相信厨子是纵火犯,因为厨子并没有什么政治背景。刑警队长查了三四天,仍没有线索,急得他团团转。朋友劝他放松放松,达斯克答应了。
晚上,达斯克和朋友到酒店去喝酒,他心情烦躁地喝了一杯又一杯,不管朋友怎么劝他别喝了,他都不听。
“小姐,给我把这瓶酒拿来!”达斯克指着架子上的酒说。
这时,酒店里旋转的霓虹灯,朝酒瓶投来一束光束,酒瓶被照得发出黯蓝色的光辉。达斯克怔住了。忽然,他使劲敲了敲自己的脑袋,骂道:“我真蠢,怎么早没想到呢?”
第二天,刑警队长跑到了另一个朋友家,这个朋友住的房子跟大使馆的房子相象,是在街道北面。达斯克在这朋友家做了一个实验,证实了他的推测。他兴奋地大声喊着:“找到了,找到了,失火的原因找到了!”
三天以后,达斯克把报社的几位记者和领事馆负责人、厨子都请到他朋友的屋子里来,说向他们揭示发生火灾的秘密,大家都不相信,但是又很好奇,就都来了。
隔了一会儿,厨子伸手拿窗前的玻璃瓶想倒水喝,达斯克拦住他,说:“别动,我请各位到这儿来,就是因为这儿的布置跟使馆内的厨房布置一个样,你们如果乱动的话,会把纵火犯吓跑!”
大家都被他搞得莫名其妙。厨子环视了一下屋子,的确同厨房的布置相差不多。
达斯克说:“你们要口渴的话,可以到冰箱里拿汽水喝。”
说完,他看了看手表,“不要着急,再等一会儿,纵火犯就会露面的。”
大家嘴上不说,心里却暗想:“达斯克是不是有毛病。”突然,达斯克喊了起来,“看,纵火犯开始活动啦!”
众人瞅瞅四周,没任何变化,不明白他搞什么鬼。
“你们看玻璃瓶,看盘子。”
大家把注意力移向盘子。可是,这有什么好看的?太阳光照着玻璃瓶,透过玻璃瓶和水,将光线射在桌布和盘子上。
桌布在阳光的照耀下,出现了一个很亮的点儿,就像我们拿一个放大镜,放在太阳光底下,下面放一张纸,纸上出现一个亮点一样。
领事馆的负责人说:“这有什么看头!”
达斯克给了他一个白眼,“注意!别走神!”
一会儿,那个亮点儿的地方冒起了一点烟,接着出现一点火苗,同时还发出了糊味,桌布很快给烧了一个窟窿。
实验结束后,达斯克笑眯眯地解释道:“看到了吧,火灾就是这样发生的。这个玻璃瓶的作用就像凸透镜,它把阳光集中在一个焦点上,使那儿产生了很高的温度。可这位厨子恰好把桌布铺在玻璃瓶底下,谁想到呢?太阳光通过玻璃瓶把桌布点燃了就引起了那场大火。”
众人这下全明白了失火的原因。
法国理发师默尔是个聪明能干的小伙子,他在巴黎开了一个理发店,由于店面太小,生意一直不好,眼看就要支撑不下去了。这一天,他正呆在理发店看报纸,希望能从中找到发财的机会。
忽然有一条消息吸引了他,原来,警方悬赏15万法郎捉拿一个连杀三人的凶犯弗朗希斯。
金发,1.85米,携左轮手枪……15万法郎。唉,这家伙真值钱,要是我有15万法郎,我就可以把店面开得大一些,再雇几个人,唉,白日做梦,默尔暗想。
这时有人走了进来,默尔慌忙起身,却见来人,身穿大风衣,嘴上戴了个大口罩,鼻梁上还架了副墨镜。那人走到默尔面前,低声说道:“我要染发。”说完一屁股坐在椅子上。
默尔友好地拍拍他的肩,说:“先生,请把口罩摘掉。”话音未落,默尔感到一个硬邦邦的东西顶住了胸口,低头一看那竟是一把手枪。默尔心中暗暗祈祷,千万别碰到那个杀人魔头,我可不想挣那15万。摘下口罩一看,默尔不禁暗暗叫苦,那张脸和悬赏通告上印的一模一样,就是凶手弗朗希斯。
默尔颤巍巍地拿起白围巾给弗朗西斯围上。弗朗希斯冷笑两声,说:“子弹不长眼,别耍花招!”
默尔使劲点头,转身去拿剃刀。弗朗西斯一把扯住他,说:
“用电剪给我剃胡子,我可不愿意刀子架在自己的脖子上!”
默尔只好照办,操起了电剪。在电剪的“嚓嚓”声中,默尔此刻多么希望警察能从天而降。这个残忍的凶犯,竟想借我的手,变一副模样,让警察认不出来他,他又会去为非作歹,这可怎么办,想着想着,默尔的额头就渗满了汗珠。
弗朗希斯把这一切都看在了眼里,暗中嘲笑起这个胆怯的理发师,便故作轻松地安慰他:“别太紧张啦,只要能给我换一副模样,我是不会杀你的。”
默尔搓搓手,装出害怕的样子,说:“先生,您看这胡子剃得行吗?”一边暗自嘀咕:“看我等会儿怎么治你。”
弗朗希斯摸摸光下巴,狞笑着说:“不错,好像年轻了三岁!”
默尔讨好地贴到近前,说:“最好把金发染成黑色,那就没人会认出来啦!”
弗朗希斯有些放松了戒备,微笑着点点头,可目光却始终不离默尔的每一个动作,只要默尔敢轻举妄动,手中的枪……
默尔取出自己配制的染发药水,东蘸蘸,西擦擦地忙活开了,他一脸尽心尽职的样子,完全迷惑住了弗朗希斯。
弗朗希斯这次来化妆,是准备出逃,巴黎最近的风声太紧了。万一给警察抓住可就没命了。他望着镜中已经变成满脑袋漆黑头发的年轻人,觉得连自己都认不出来了,便得意地吹了声口哨。
染好发,默尔让弗朗希斯洗个头。弗朗希斯顿时又恢复了警觉,他拍拍默尔的脸颊,说:“你准备将我按在水里,窒息而死吗?”
默尔吓得脸刷白,连声说:“不敢!不敢!”
弗朗希斯一把扯去白围巾,说:“小子,老子给你100法郎,算是工钱,你老老实实地坐在凳子上,我在对面的咖啡店看着你,要报警的话,枪子可不长眼!”
说完这些话,弗朗希斯在门口一闪就消失了。
默尔踮着脚,瞅瞅对面生意清淡的咖啡店,稀稀拉拉的几个人中间,根本没有弗朗希斯的影子,然后,他转身关好店门,去警察局。警察局的凯米警长接待了默尔。
默尔先是自我介绍了一番,便拿出当天的晨报,指指弗朗希斯的照片说:“如果我帮你们抓到凶手,真会得到一笔钱吗?”
凯米警长说:“提供准确线索,能得到10万法郎,另外5万给有功的警察当奖金!”
默尔非常高兴地说:“我刚刚给弗朗希斯染了头发。”
凯米迫不及待地问:“什么颜色!”
“黑色!”
“你开什么玩笑,巴黎少说也有50万个黑头发的人!”
默尔忍不住哈哈大笑,附在警长的耳边说:“你别小瞧了那头黑发,那可是用我精心配制的药水染的,不出半个钟头,药水就会起化学反应,变成绿色,弗朗希斯就成了满头绿发的怪物!”
凯米警长听到这里,惊奇地瞪圆了双眼,不禁恍然大悟,他取出对讲机,要求总部向所有车站和码头发出通知,捉拿已被染成绿头发的杀人凶手弗朗希斯。
绿头发的人,在世界上几乎都没有,太好找了。半小时后,警察在码头上抓住了弗朗希斯,他正到处找理发匠,想剃个光头。
这是一个阴雨绵绵的日子,在美国的一个保龄球场上,一对女选手正在激烈地角逐着,这可到了决出冠亚军的时刻。优胜者将获得一百万美元的奖金。
第一位女选手出场了,她抓住保龄球,用力朝前一扔。这球扔得真漂亮,两旁观众者报以热烈的掌声。女选手瞧着球道,开始了第二次投球,或许是过分紧张,球偏离了球道。
几次下来,这位女选手的积分并不高。解说员认为她今天发挥得有些失常。
接着,轮到选手安丽娜出场了。她十分自信地向观众们挥挥手,好像胜券在握。有认识他的人不禁鼓起掌来为她加油。
安丽娜的手刚触到保龄球,突然尖叫一声,随后跌倒在地。
观众席上一片哄笑,可半天安丽娜没爬起来,便议论纷纷。安丽娜的教练急了,冲到安丽娜跟前,用手推推,安丽娜竟丝毫没有反应。教练一惊,用手试了试安丽娜的鼻息,却已没有了气息。
难道安丽娜有心脏病,突然发作了吗?
经过检查,死因是尼古丁中毒,致使呼吸中枢麻痹。这是一种剧毒,哪怕是微量的尼古丁,一旦进入血管,就会在极短的时间致人死亡。
侦查科的警官迈克来现场,他看了看助手给他的检查记录。这时,保龄球馆的观众已经走光了,仅留下了裁判员和教练几个人。迈克叫来了那些裁判员和教练,他的目光像一把刀子,令几个人打了个冷颤。
这时,验尸官趴在迈克耳边嘀咕了几句。
迈克一言不发地拾起保龄球,在手中转了几圈,用手向球眼里探了一下。然后,迈克掏出手绢,擦了擦手。
原来,迈克的右手指尖上,被暗藏在保龄球内的针尖刺伤,尼古丁毒液就是从这儿进入体内的。
迈克在几位教练和裁判员面前来回踱了几步。很明显,安丽娜是被球眼里的毒针刺伤中毒而亡的。迈克的目光扫视了一圈在场者,那位裁判员面色紧张,一个劲地擦汗。迈克心想:裁判员有嫌疑。裁判员一见迈克盯着自己,吓得倒退几步,双手直摆,连声说:“不是我!不是我!不是我干的!”
迈克回过头叫两个警察架着已经吓瘫的裁判员来到体育馆的小房间里。
迈克一言不发,托着下巴,意味深长地望着裁判员。
裁判员突然变得有些口吃了:“我……我……我知道你怀疑我,我看见她昏倒的时候,球正好滚过来,我就立刻把它收起来了。等一会儿,我去把它拿出来!”
裁判员跑了出去,没多久把球抱了进来。可是,把球拿来一看,在保龄球上的三个眼中,根本没有毒针,而且也不像装过毒针,事后拔掉了的样子。其实,案发时,迈克也在现场,是个观众,印象中没人进行过调包。
裁判员见迈克露出惊疑的神态,更着急了,慌忙说:“我再出去找!”
迈克一把拦住了他,说:“事情发生后,你有没有看见别人动过保龄球?”
“没有,绝对没有!”
“既然如此,我们暂且想让先生委屈几天,等事情弄清楚了再说!”说完,迈克吩咐手下人带走了裁判员。
经过检查,终于找到了安丽娜用过的保龄球,这是只仿造的保龄球,同真的一模一样,并且在球的手指眼内安上了毒针。
迈克拿走了那只保龄球,并把剩下的都锁进了贮藏室。做完这一切,他对记者说裁判员是嫌疑犯,而且有同伙,同伙的指纹肯定印在了保龄球上,只要找到那只保龄球,就能破案。
一连几夜,迈克带着几个警察潜伏在保龄球馆里。能否成功,就看凶手上不上钩了。
迈克摸摸手枪,子弹已经上膛了。突然,门外传来叭嗒一声,有人撬锁,凶手终于来了。迈克压抑住心头的兴奋。一个黑影蹑手蹑脚溜进大门,来到贮藏室眼前,掏出钥匙。接着,里面听到了翻动保龄球的声音。
迈克朝几位警察打了个手势,几位警察便悄然无息地围了过去。迈克藏在门外边,猛的打开了电灯。贮藏室里顿时灯火通明。这突如其来的光亮吓坏了那个黑影,那个黑影想逃,但来不及了。他抓起一只保龄球,使劲地朝迈克头顶砸去。
“叭!”迈克抬手一枪,正击中那个黑影的手腕,他大声呵斥:“再动,就打死你!”
经过调查,凶手是负责送球的管理员,是安丽娜竞争对手的哥哥,因为比赛获胜者将得到一大笔奖金,他不愿意这笔奖酬金被外人夺走,便铤而走险。
至于裁判员,在捉到凶手以后,便被迈克放了。
人们在野外走路,常有成群蚊虫在头的上空来回地飞舞,随着行人而移动。原来,这成群飞舞的蚊虫,主要是雄蚊,雌蚊占少数。他们正在空中交配准备繁殖后代。
蚊虫的交配,主要在飞舞中进行。飞舞的形成,与光线、声音、空间、时间都有关系。大多数蚊虫,都在日落或日出前后进行飞舞,而在强光下是不飞舞的。一般说来,在1-10支烛光的亮度下最为适宜,全暗或强光都不适宜。光波的长度与飞舞似乎没有关系,但颜色却有关系,绿色比红色对飞舞有利。
各种蚊虫飞舞时还要选择适宜的地点。例如按蚊、伊蚊和库蚊,都喜欢在较大的空间飞舞,而白纹伊蚊和埃及伊蚊,就不需大的空间也能飞舞进行交配。还有如尖音库蚊淡色亚种和致乏亚种,一般多在室外空间飞舞,但在小空间也可以飞舞而完成交配任务。
一般来说,野外的蚊类常以大空间飞舞为交配的条件。不仅如此,有些蚊类,飞舞时还要选择一定物件的上空作为场所,例如重绘按蚊,喜欢在新鲜牛粪上空30-60厘米处飞舞,边飞边交配。又如我们常见的家蚊尖音库蚊淡色亚种,则喜欢在屋檐附近飞舞。
虾和蟹的颜色,主要是它们的甲壳下面真皮层中散布着的色素细胞所起的作用。真皮层中散布着许多不同颜色的色素细胞。这些细胞如同其他物质一样,也能吸收和反射光线。相同的色素细胞,吸收和反射相同波长的光线,就呈现不同的颜色。淡水里和陆地上的甲壳动物,真皮层中的色素细胞没有海洋里的甲壳动物那么多种多样,因而色彩也相对显得“单调”些。
一般来说,色素细胞是随着光线的强弱而扩张或收缩的,如同人们眼睛的瞳孔放大、缩小一样。当色素细胞扩张时,细胞内的色素也随着向四周分散,细胞的面积扩大,所吸收和反射的光线也相对增多,颜色就变得明显和鲜艳起来;当色素细胞收缩时;细胞内的色素也随着缩小而集中,有时缩成极小极小的斑点群集一起,细胞的面积缩小了,所吸收和反射的光线当然也会变少,颜色就显得暗淡或不明显。各种色素细胞对光线强弱的反应不同,因比,细胞的收缩和扩张情况也不一样。
虾和蟹甲壳中虽有各种不同的色素细胞,但以含有虾红素的细胞为多。经过蒸煮的虾蟹,它们的身体变成橘红色,这是因为大部分色素在高温下遭到破坏发生了分解,唯独虾红素没有遭到破坏就呈现出橘红色。凡是虾红素多的地方,如背部,就显得红些;而虾红素少的地方,如附肢的下部,就显得淡些;再如蟹的腹部无虾红素存在,尽管经过蒸煮,也不出现红色,仍然是白色。
蚕虫能吃的食物很多,除桑叶外还有柘叶、榆叶,无花果叶、蒿柳叶、蒲公英叶、莴苣叶、生菜叶,婆罗门参叶等等,不下一二十种,但是蚕最爱吃桑叶,这是因为蚕以桑叶为食物过日子的时间最多,子子孙孙一代又一代地繁殖在桑树上,逐渐地形成了最习惯于吃桑叶的特性,而且变成遗传性了。
有一位化学家曾经分析过桑叶中的气味。他把桑叶经过132-157℃的高温蒸馏后,在试管中得到了一种油状物,像乙烯醇、乙烯醛。这种物质有挥发性,很像薄荷一类的气味,把它滴在纸上,在30厘米外的蚕也能嗅到。蚕嗅到这种气味以后就很快地爬过来。可见这是蚕最熟悉的信号气息。
蚕是靠嗅觉和味觉器官来辨认桑叶气味的,如果破坏了这些嗅觉和味觉器官,就是无法辨别桑叶的气味,于是,它就不再挑剔,而能随便吃些其他的叶子了。
缺乏食物是动物冬眠的主因,如果食物充足,许多熊不会冬眠,反而会整个冬天都在狩猎。但食物不多时,熊就会躲在洞中过冬。小型哺乳类动物在冬眠时体温会急速下降,但熊的体温只会下降约4度,不过心跳速率会减缓75%。一旦熊开始冬眠后,它的能量来源就从饮食转换为体内储存的脂肪。
在阿拉斯加为美国鱼类及野生动物管理局北极熊计划工作的野外生物学家汤姆伊凡斯说,这种化学作用的变化十分剧烈。脂肪燃烧时,新陈代谢会产生毒素。但熊在冬眠时,细胞会将这些毒素分解为无害的物质,再重新循环利用(人体内没有这种机制,如果毒素累积,人类会在一星期内死亡)。这种生化作用也让熊可以回收体内的水分,因此在冬眠时不会排尿。即使不冬眠,北极熊也可以利用脂肪燃烧的机制。这种清醒式冬眠让北极熊可以不躲到洞里,整个冬天都保持活跃状态。
有一位小朋友,曾经遇到这样一件事情:早晨,他将自己的帽子戴在一根刚出土不久的竹子顶上。当下午放学回家时,他跑到竹林里一看,竹子将帽子顶得高高的,他即使踮起脚也拿不着了。
植物中,竹的生长速度堪称冠军,有些竹的空心茎每天可长40厘米,完全成长后的高度可达35~40米。竹之所以长得这么快,是因为它的许多部分都在同时生长。
一般植物都是依靠顶端分生组织中的细胞分裂、变大而生长的。但竹却不一样,它的分生组织不仅顶端有,而且每一节都有。我们挖取一只竹笋来看,将它一劈为二,可以发现里面的竹节都连得很紧,好像一只压缩的弹簧。当它钻出肥沃的土壤,遇到温暖、湿润的天气时,每一节的分生组织不断产生新的细胞,相邻竹节间的距离就会逐渐拉长。如果每根竹笋有60节的话,那么它的生长速度就是其他植物的60倍。随着竹的不断长大,竹节外面包裹的鞘就会脱落,竹就停止生长了。
凡是游过黄山的人,都会对那里的松树留下深刻的印象。在玉屏楼的旁边,有一棵傲然挺立的古松,它向右边伸展着枝臂,好像热情的主人在迎接采自远方的宾客,人们称它为“迎客松”。玉屏楼的对面,有几棵稳健、挺拔的古松,它们犹如笑脸可掬的主人陪伴着客人,人们称它们为“陪客松”。离开玉屏楼去莲花峰的路上,有一棵向左边伸出长枝的古松,它似乎在向离去的客人招手致意,人们则称它为“送客松”。
黄山松长得千奇百怪是那里的环境造成的。在山区,山风昼夜呼啸,从山顶不停地向下劲吹,山上的松树为了生存不得不改变自己的树形,有的变得形状如旗,有的长成伞形。黄山上大多是裸露的岩石,即使有土壤也十分瘠薄。在水分和养料都十分稀缺的地方,黄山松不得不将根系长得盘根错节,密如蛛网,把企图溜走的雨水拦住;而树干长得矮小点,叶子变得细短一些,在叶面上增加一层厚厚的蜡质,可以减少水分的蒸发。黄山松经过长年累月的折腾,在恶劣的环境中生存下来了,但在树形上却留下了岁月的痕迹。
在黄山,千奇百怪的松树多得数不清,它们在悬崖峭壁的衬托下,犹如一件件硕大的盆景,真是令人流连忘返,赞叹不已!
自然界里,珍稀植物大多长在深山里,即使在城市、农村或寺庙里看到的一些珍稀植物,如银杏、水杉,也是人们引种或移栽的,可以说土生土长的珍稀植物几乎没有。这是为什么?
首先,从地质演变来看,大约3000多万年以前,地球上曾发生过多次冰川作用,从北极南下的冰川淹埋了许许多多的植物,使平原上的植物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在山区,由于高山阻挡了冰川南下,许多深山里的植物侥幸地生存下来了,这些植物为以后的发展打下了基础。
其次,山区气候多样化。由于高山的阻挡,北方的冷空气因无法跨越山脉而变性,使山谷和山沟的气温比山外要略高一些。在山区,一座1千米左右的高山,山上山下的垂直温度可相差5~6℃;不同坡间的山坡,其单位面积上接受的热量不一样。在地形复杂、气温变化大、降雨不平衡的地方,各种植物的生长和繁殖就会特别兴盛。
此外,深山里由于交通不便,植物的天敌——人类的活动较少,所以植物很少遭人类的乱砍乱伐,这又使许多珍稀植物得以保存下来。
凡此种种,天时、地利、人和,这就决定了深山里的珍稀植物特别多。
春去秋来,大自然都会添新装,树叶会从绿油油的衣裳变成黄澄澄的金装,甚至换上鲜艳的红裙舞动。原来这是与树叶制造食物的功能——“光合作用”有关。光合作用就是植物吸收了阳光,巧妙地把空气中的二氧化碳及从土壤吸收的水分转变成养料。为了进行光合作用,树叶便会制造叶绿素,吸收阳光。
其实树叶里有很多不同的色素,除了叶绿素,还有叶黄素、胡萝卜素等,但树叶进行光合作用时会产生大量叶绿素,由于绿色较强,呈现出来便是绿色,所以我们见到的树叶多数是绿色。
在冬季,气温下降,而且天气比较干燥,有些地区甚至会结冰,所以在进入冬季前,植物会暂时停止光合作用,并把树叶里的养料吸回树茎储藏起来。由于树叶停止光合作用,便不再产生叶绿素,原来的叶绿素,因气温低,慢慢破坏消失。而本来在树叶内隐藏的其他色素例如黄色便会呈现出来。有些叶子变红,是因为在秋天时,这些叶子又制造了红色的花青素。不管是哪种颜色,树叶因失去它制造养料的功能,便会在秋天枯萎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