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554年,年仅26岁的戚继光,被明朝廷调到抗倭前线,负责整个山东沿海地区的抗倭斗争。倭寇的不断侵扰,激起他歼敌卫国的义愤,曾写下“封侯非我意,但愿海波平”的诗句。
戚继光,字元敬,号南塘,晚号孟诸,卒谥“武毅”。公元1528年出生于山东蓬莱,明朝抗倭名将,杰出的军事家、民族英雄。戚家军纪律十分严明,但凡出征时有扰民行为的一律斩首示众,所以戚家军无论在哪里作战都能够获得当地百姓的支持。
不徇私情,是指不曲从私人交情,比喻为人公正,秉公处事。不徇私情体现的是廉洁精神,明代抗倭英雄戚继光不徇私情的故事流传至今。
明朝中叶,日本一些无业浪人和不法商人相勾结,经常乘船渡海,到中国沿海地区大肆烧杀抢掠。中国一些奸商,也与倭寇相勾结,合伙从事走私和劫掠。还有一些破产的滨海贫民,为饥寒所迫,也充当倭寇的胁从。
当时明朝统治腐败,海防松弛,倭寇为患,达到了猖獗的程度。后来戚继光被调到浙江沿海继续主持抗倭事务。要夺取抗倭斗争胜利,戚继光认为,首先必须有一支英勇善战、军纪严明的军队。但是他看到浙江的官军非常腐败,就到义乌招募农民、矿工3000人,编练成军队。
这支新组建的军队里,许多将士都散漫惯了,尽管戚继光三令五申要求严守纪律,但他们根本不放在心上,有的甚至故意怠慢,违犯军纪。
戚继光秉公执法,坚决按军法从事,狠狠惩办了几个严重违犯军纪的将士。他这雷厉风行的作风一下子使许多人害怕起来。尽管很多人心里还是不服气,但也不敢公开对抗了。然而就在此时,出现了一桩使戚继光非常为难的事。
戚继光有个舅舅,也在戚继光属下当小官。他觉得自己是戚继光长辈,故意公开违犯军纪。这样一来,上上下下议论起来,都拭目以待,要看戚继光如何处置违犯军纪的舅舅。这确实使戚继光面临一场严峻考验。
戚继光从国家和民族大局出发,不徇私情,毅然按照军法鞭打了舅舅。晚上,戚继光把深感委屈的舅舅请来,恳切地说:“按辈分说,我应该尊重您,可是在军队里,您和我是上下级关系,所以又不能不处罚你。军队要保家卫国,要抗倭,不能没军纪。如果我从私情出发,袒护舅舅,那怎么能使别人心服。因此,请您老人家从大局着想,谅解外甥。”
戚继光的舅舅听了外甥深明大义的话,惭愧而激动地说:“我违犯军纪,受军法处置是应该的。你整顿军纪,执法无私也是完全正确的。今后我一定带头服从命令,遵守军纪。你就放心吧!”戚继光严肃处理舅舅的事很快传遍了全军。
经过整训,军纪严明、英勇善战的“戚家军”终于训练出来了。他规定:擂鼓需进,就是前面有水有火,也要奋勇前进;鸣锣需退,就是前面有金有银,也要坚决退回。这支军队,在抗倭斗争中,令行禁止,步调一致,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对百姓秋毫不犯,令倭寇一听“戚家军”来了就闻风丧胆。
1561年,戚家军在台州抗倭,九战九捷,迅速荡平浙江倭寇。接着,戚继光又率军开赴福建、广东,和另一位将领俞大猷共同抗倭。1565年,倭寇基本肃清,安定了边防。戚继光从严治军,不徇私情的故事载入史册,被人称颂。
戚继光不徇私情,有一次,他命令儿子戚印领兵埋伏,自己则带兵把倭寇引入包围圈,欲两军夹击,一举全歼。结果戚印年轻气盛,求战心切,没等倭寇全部进入包围圈就下令擂鼓冲锋,让一部分倭寇逃脱了。
戚继光回营升帐,因戚印没按照军令行事,下令推出去斩首。众将领请求从宽处罚。戚继光不答应,他说:“我是一军主帅,如果我儿子犯了军令可以不杀,以后还怎么带兵?军中命令还有谁去执行?”于是,戚继光将儿子戚印斩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