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4月,“中国股票市场发展研讨会”在深圳隆重召开,参加会议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国家体改委的领导们要求深圳、上海两地的股票管理机构积极稳妥地推进股份制试点,认真解决试点中出现的问题,创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股市之路。
原本这是一条利好消息,可经历了几次入市被套后的深圳股民,已没人敢站出来当“拼命三郎”了。
重创后的股民们对利好消息麻木了,现在他们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上市公司的分红上了。分红才是实实在在的利好,仿佛只有这种实在才能使股市结束下跌,起死回生。而股民对分红企盼目光又大都集中在了龙头股深发展上。
这种企盼是比较现实的,因为在此时的5家上市公司中,深圳发展的利润稳居头把交椅。根据其1990年财务报告可知,5998万元的股本金带来了7087.5万元的可分配利润,以国庆节前的股价计算,市盈率仅为13倍。
1991年3月3日上午,深圳发展银行在深圳寰宇大酒店三楼宴会厅召开1991年度股东大会,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的分红方案令股东们大为不满:每10股送4股,并且每股派发0.3元现金。个人股东对这个方案感到非常失望,他们认为深圳发展银行利润这么多,至少也应该“10送5”,尤其是那些高价买入发展的中小散户们,在长期被套、损失极为惨重的情况下,更是憧憬着“1送1”。
但法人股东对这个分红方案没有提出反对,在深圳发展银行强调要妥善处理各方关系、强调长远利益后,法人股东纷纷表示理解,最后的投票结果是董事会的分红方案获得了93%的赞成票。
这是一次令中小股民大失所望的会议。不欢而散的中小股民周一开盘就用脚投票发泄不满,深发展抛盘剧增,股价下行,瞬间跌停。
4月8日至13日,深发展连续6天下跌不止,其中4月11日竟然无人问津,单挂卖盘,造成一股都没有成交的尴尬局面,创下龙头股深发展上市以来零交易的纪录。
对深圳发展银行失望的社会股东们,这时把希望转向了税后利润仅次于深发展的万科公司。虽然万科不可能像深发展那样送红股,但股民们大都希望万科分红能高于金田公司,当时盛传金田将10股送3股,那么万科至少也应该高于这个标准。然而万科董事会拿出来的方案同样令股民失望,竟然是“10送2”。
万科公司解释说,并非是公司没有能力多分,而是因为万科是个按国际化股份公司的标准建立起来的规范公司,建立之初就制定了公司章程。
按公司章程规定,分配给股东的利润只能占公司税后可供分配利润的40%至60%。
“10送2”的分红,已达到可供分配利润的55.7%,若突破这个比例,势必要修改公司章程,而修改公司章程得召开特别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勉强接受这个解释,可随后在配股问题上又引起股东们的争议。
1991年3月,万科在召开的股东例会上,确定配股价为3.8元。然而到了5月份,董事会又擅自否决了这个股东通过的配股价,而提出每股4.2元的底价,在这个底价上,经过证券商的竞投,来最后确定配股价,或许这也属于国际标准化做法。
券商们的投标结果是每股4.4元。当然这个价格与当时的市场价相比,仍高出一倍不止,还是颇具吸引力的。
但是万科公司居然采用竞价方式,擅自否决股东大会通过的配股价,这自然引起了一些股东的非议。他们认为万科的这种做法无视股东,严重侵犯了股东的合法权益。但是中小股东人微言轻,对此也没有什么办法应对。
股东们的不满尚未平息,万科公司又紧急召开特别股东大会,董事会向特别股东大会提交了定向发行770万法人股的提案,拟定向法人发行价略高于配股价。
虽然高于配股,可相对中小股东们在二级市场买入的股票,还是低许多,这770万法人股明年自然要分享万科的利润,在股东眼里,这种做法当然又是一种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1991年7月,万科公司总经理王石宣布,1991年扩股一亿多元的工作顺利完成,说明配股和向法人增发股票都实施了,中小股东对此无能为力,最多也只能到二级市场用脚投票。
与此同时,1991年7月28日,深圳发展银行举行了第二次特别股东会议。
通过了曾经一拖再拖的1991年度增资扩股方案,会议还决定向股东以每股12元的价格实行配股,每10股配3股,另外向社会发行873万股新股,发行价为15.6元,同时还决定把优先股转为普通股。
在股价狂飙时,股东们对增发新股一点都不会在意,可是现在是处在股市长期下跌之后,股民们自然要斤斤计较了。
深圳发展银行自1987年成立后,1988年、1989年、1990年,几乎每年都在增发新股。虽然发行价15元多,可对于在二级市场几十元甚至一两百元买进套牢的股东,心理上就难以平衡,当他们把唯一的希望寄托在分红上时,又发现公司利润随时有可能被一些以发行价买入的新股东瓜分掉。
在深圳的6只股票中,金田公司虽然利润不高,可送起红利来最慷慨大方。
有的股民后来回忆:
1989年七八月间,正当深圳股市陷于低潮时,管理层建议上市公司派发中期股息,当时只有两家公司派发中期利息,那就是金田与万科。金田每10股送1股,每股派0.05元;万科每股派现金0.10元。当时并不在意这点分红的股民们自然不会为此特别关注金田。
而在1990年,金田股本为2104万元,赢利1149.1万元,每股赢利是0.55元,可分配税后利润为685.4万元,按照这个可分配利润,金田最多也只能“10送3”,结果金田推出的分红方案虽然不是股东们最满意的,也算是不错的:每10股送2.5股,每10股配4股,并准备以26%的股息率派发1991年股息。
同时金田又是1991年在深圳上市公司中唯一一家进行中期分红的公司。
1991年8月27日,金田公司股东代表临时会议通过了中期分红方案,第二天起就派发中期股息,每股派现金0.10元。
虽然不多,金田基本上还是把利润统统分给了股东,给股东留下了一个好印象。这个好印象使得在以后的牛市中,金田取代了万科排行第二的位置,成为深市的“小龙头”。
除了金田给股东们一丝安慰外,深发展、万科均令股东失望;安达公司的利润在深市中本来就最少,股民也没寄什么希望;宝安则刚上市;而原野的分红“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
于是,本来可以通过分红令股市止跌的可能性被断送了,加上上市公司都没有按管理层的要求加快分红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反而一拖再拖,令股民心中的不满情绪日益加剧,分红的实施对股市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就可想而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