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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学校的师生管理2

7.学生生活常规管理

生活常规管理主要是指管理者通过对学生进行有意识、有目的的生活自理能力和日常行为规范方面的培养训练,以培养学生的生活自理能力和良好行为习惯的活动。学生生活常规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培养学生科学的时间观

学生生活管理的目的在于教会学生学会生活,这不仅是对学生进行教育的重要内容,更是学生适应未来生活的基本需要。目前,中小学生的时间观念还比较淡流研究人员设计了两道相关题目,对中小学生进行了调查。第一题是;“在下列品行中,你认为未来社会最应提倡的是什么?”共列举出16种品行供选择。它们是;正直、礼貌、诚实、守信、孝敬。宽容、节约、进取、合作、敬业、守时、慷慨、坦率、责任感、独立性、平等待人。

统计表明,中小学生认为最应提倡的前4种品行是:平等待人,占9%;责任感,占14%;正直,占9.9%;进取,占8.4%。在中小学生的选择中,若倒数排序,则守时为倒数第一(0.6%),接着是慷慨(0.7%)、坦率(1.7%),守信与合作并列倒数第四(均为2.5%)。

平等、责任感了进取这些现代社会的价值观被置于前4位之中,这是令人欣慰的。但同样作为现代社会重要价值观的守时、守信与合作却被列为倒数第一和第四,这是值得反思的。

第二题是:“在下列品行中,你认为未来社会最不能容忍哪一种?”共列出了14种选择答案,它们是:欺骗、浪费、自私、依赖、吝啬、懒惰、霸道、迷信、不守时、不负责任、歧视妇女、欺软怕硬、虐待动物、歧视外地人。统计表明:中小学生最不能容忍的前5种品行是:欺骗,占13%;霸道,占11%2;歧视妇女,占9.2%;浪费和欺软怕硬并列第五,为8.3%。若倒数排序,吝啬为第一,占1,1%。然后依次是:不守时和歧视外地人并列倒数第二,为1.6%;依赖,为5.1%;迷信,为5.3%;虐待动物,为6.9%。换句话说,不守时、歧视外地人、依赖和迷信这几项被中小学生视为较可容忍的品行,这是值得广大教育工作者深思的问题。因此,学校要大力培养学生科学的时间观,要守时、准时,要科学地安排和利用时间,提高时间的利用率。同时,引导学生学会正确处理学习和休闲的关系,学会学习,学会休息。

培养学生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

学生是未来社会的成员,学生的一言一行必须与社会成员的行为准则的要求相一致,即学生的行为必然受到社会规范与要求的制约。因此,对学生生活的常规管理必须要求学生遵循有关社会规范的要求,抵制不良因素的影响,预防不良言行的产生,即培养和形成学生行为的自我控制能力。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管理应以学生行为守则为基本依据,以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基本要求,以社会行为规范为基本准则,对学生提出严格的要求,促进学生自觉调控自己的行为,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为了提高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的有效性,还应注重以下几点。

(1)注重实际训练。行为规范的养成要靠说服教育,但更离不开实际训练。因为行为规范的基本特征是实践性,良好的行为习惯是在不断的练习和强化训练中形成的。

(2)加强经常性检查。没有经常性的检查,学生的行为习惯就会陷人放任自流的境地。通过检查,能够让学生了解自己的行为离标准的差距,也可以使学校明确改进工作的童点。第三,开展评比,树立典型。评比能够激发学生自觉遵守行为规范的积极性,树立典型可以为学生提供直观的学习楷模。它比单纯的说教管理,或者强制性的条规约束,更能为学生所接受。

培养学生的生活自理能力

生活自理能力的培养是学生生活常规管理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现行中小学学生,很多都是独生子女,在家里家长基本上包办了许多本该孩子做的事情,孩子缺乏生活技能方面的锻炼。当前学生中普遍存在着生活自理能力较差的状况,加强对学生生活技能的培养已成为学校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学校应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一些教育和实践活动,对学生进行最平常、最基本的生活能力、活动能力训练,在实践中提高学生的生活技能,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自理习惯,提高学生的生活自理能力。

8.学生安全常规管理

《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第38条指出:要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学生安全管理是学校常规管理的一个重要的方面。目前在一些学校校园里或周边地区,校园安全存在不少隐患和问题,学生安全问题异常严重。如:一些地方因学校危房倒塌导致人员伤亡;一些学校学生集体用餐发生食物中毒;一些单位因组织学生参观、出游发生交通事故;一些学校因电线老化、煤气泄漏等而引发火灾;一些地方因校园及其周边地区治安环境较差,没有及时得到治理,造成案犯人校行窃,流氓人校滋扰,甚至发生坏人杀害、伤害师生的恶性案件等。此外,学校的安全教育不到位,安全措施不得力,校园暴力频繁,伪劣食品饮料泛滥,师生安全意识淡薄,自救能力缺乏,相当多的学校基础设施年久失修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等。这些问题和隐患,严重影响着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影响了学生和家长的安全感,影响了社会稳定,学民领导对此绝不能掉以轻心,要切实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

塑钟长鸣,牢记安全责任

不断改善育人环境,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是学校义不容辞的责任。长期以来,在学校安全事故中,学校。个人及责任人各自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在所有法律中都未做出明确规定。学校在一定程度上看不到自己对学生的安全责任,致使许多学校对学生的安全问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实际上,学校对学生在学校的安全负有一定的责任。上海市人大常委会2001年7月31日审议通过了《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即:

(1)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和该市的安全标准的;

(2)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的;

(3)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的;

(4)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的;

(5)学校向学生提供的食品、饮用水以及玩具、文具或其他物品不符合国家和该市的卫生、安全标准的;

(6)学校组织安排的实习。劳动、体育运动等体力活动,超出学生一般生理承受能力的;

(7)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学生有不适应某种场合或者某种活动的特异体质,未予以必要照顾的;

(8)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后,学校未及时采取相应救护措施致使损害扩大的;

(9)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的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虽在工作岗位但未履行职责,或者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的;

(10)应当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这些情形可以说基本上概括了学校对学生在校的安全责任,学校全体教职员工都应时刻牢记这些责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常抓不懈;防止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加强管理,确保学生校内活动安全

重点抓好四项工作。

(1)是严抓门卫制度管理。严格执行作息时间,师生到校、离校后关锁校门,外来人员一律登记进校。彻底杜绝闲杂人员对学校教学秩序的干扰和破坏。

(2)是强化班主任工作。明确班主任安全责任,班主任例会,班主任工作考核,都要贯穿安全责任内容,促使班主任安全责任真正到位,防患于未然,杜绝隐患。

(3)是规范体育教师的上课要求。严格执行大纲要求,不任意增加活动量,活动前准备运动充分,杜绝穿拖鞋、皮鞋或高跟鞋参加活动。对生病学生不强迫训练等。

(4)是加强值日值周巡视工作。在所有安全事故类型中,发生率最高的均是学生自由活动并且是无人照管的场合,所以要安排校领导值周、教师值日,重点对“真空”时间加强巡视工作,以便及时纠正学生一些不正当活动及一些危险举动。

严格把关,确保学生的饮食安全

不少学校为了方便学生,为学生提供了一些饮食类服务。不管这些服务是什么经营方式,是学校自主经营,还是学校发包经营,但有一点必须要明确,就是学校要严格把关,要保证饮食绝对安全,要彻底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学校有关人员要有明确的饮食卫生责任,对饮食卫生各环节要有人环环把关,如采购人员采购食品时必须在“新鲜度,无公害”上负责,验收人员除了验收价格、斤两外,更要再一次在食品质量上把关;食堂人员必须在“清洗”、“消毒”、“保存”、“加工”、“保质”等环节上把关。同时,要对学校内部以及周围的食品店、商贩等加强监督,防止变质食品饮料等流入校园。

多管齐下,学生交通安全

有些学校地处闹市,有些学校位置僻静,但都有一个学生交通安全问题。儿童对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很差。据有关调查统计,学生骑车带人、逆行、在马路上玩耍、翻越隔离栏杆等违规行为发生率很高,分别为:46.6%、24.6%、21.9%、19.8%。对学生交通安全,学校不能不管,不能视而不见,而应结合本校实际,协调各方力量,多管齐下,切实抓好此项工作。如,有一所小学地处山区,运石车辆比较多,给学生交通安全带来隐患。他们就着重从四方面抓了学生的交通安全。

(1)学校主动与地方派出所、综合治理办二交通管理所联系,对学校中午、下午放学时段的车辆限管,保证学生安全通过马路。

(2)学校向骑车学生发放了“告家长书”,宣传交通安全知识,不难学生骑车带人、不准逆行等,并与家长签订了“骑车安全协议书”,家校联手,共筑“交通安全”防线。

(3)加强学生路队管理。除了由学校红领巾监督岗检查路队纪律外,还要求学生在路上做到步行“2人即成队”。每月评比“优秀路队长”一次。

(4)建立由值周领导、值日教师、班主任组成的护送组,护送学生安全过马路。这些措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健全制度,规范安全管理

要结合本校实际,建立健全防范安全事故的规章制度,对涉及安全保卫的各个环节,都要有章可循,违章必纠,不留盲点,不留漏洞,切实将工作、义务、责任落实到人。要经常性对本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通过认真排查,梳理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积极加以解决。对学校没有能力解决的安全事故隐患和问题,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要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预案,防止突发安全事故。

培养师主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加强安全教育和宣传,培养师主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从目前现状看,学校、社会对有关学生安全方面的法规宣传。学习还很不够。调查结果显示,少年儿童在具有安全隐患行为上的发生率非常高,安全事故的发生率高达30%以上,平均每三个儿童中就有一个发生过安全事故或遇到过安全事故隐患。但师生防范安全事故的意识却相当薄弱。教师当中,根本没有能说全有关儿童保护方面所有法规的人,多数教师只能说出其中的1种到2种,即使这样,也还有很多人说得不正确。大多数学校也并未对学生的安全问题引起足够的重视,许多学校连门卫都没有。这些因素都直接或间接地促成了少年儿童安全事故发生率居高不下的事实。所以,学校和社会要加大对师生员工安全教育工作的力度,大力宣传学校安全工作法律法规,宣传党和国家保护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的法律法规,宣传学校师生安全的重大意义,进行安全咨询服务,加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使社会各界起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校园安全和正常教学秩序,关爱师生生命的良好氛围,防止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和学校的安全。学校内部要把学校安全教育宣传工作纳人工作议程,要加强全体教职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培训,提高全体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责任心,使学校全员、全事、全程地投入到安全管理之中,做到人人为平安、事事保平安。同时,学校还要会同有关部门在师生中进行伤害事故自救能力的培训与教育。有些事故是不可抗拒的,当事故发生时,如果处理不及时或处理缺乏科学性,就会使事故恶化。使师生具备一定的自救常识和自救能力,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事故带来的损失。

9.学生的心理辅导

学生的成长,不仅是指身体的发育和思想的成熟,而且意味着心理的日益健全。学生心理辅导,是学生常规管理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对学生的管理,除关注学生的生理、思想、行为变化之外,还要加强学生心理上的辅导,以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

我国学校以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标,这一目标的实现需要心理辅导的支持。心理学大量的对比研究发现,品行端正、学业优良、身体健康的学生,通常其心理健康水平也较高。而心理健康状况的不良,往往会妨碍学生思想品德的提高,降低其学习能力,损害其身体健康。所以,学校应当通过心理辅导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为全面发展培养目标的实现奠定基础。然而,就目前情况而言,我国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令人忧虑。上海市有关部门曾采用五种国际上公认的权威量表,对全市青少年学生进行了各种心理测试,发现青少年学生中具有各种不同程度心理问题的竟达60%之多。在中小学加强学生心理辅导已刻不容缓!

心理问题的定义

所谓心理问题,就是心理活动失调或心理失去常态。心理问题的主要特征有三点。一是失常性。即偏离常态的特征。如果某人出现了人们普遍感到超出正常范围的消极心理现象,那么这种现象可能就是心理问题的表现。二是稳定性。即稳定地偏离常态的特征。偶尔出现的偏离常态的心理现象,一般不会被别人视为心理问题。只有当偏离常态的心理现象是稳定的,遇到相应的刺激就出现时,这种心理现象才有可能是心理问题的表现。三是消极性。即心理异常不仅稳定地偏离常态,而且有消极的作用。有些偏离常态的心理现象是有积极意义的,即超常,只有偏离常态且有稳定性和消极性时,那种心理现象才是心理问题。

学生心理问题产生的原因

中小学生处于发展的高峰时期,他们的身心变化急剧,内心的冲突和矛盾频繁,这个时期是心理问题的多发时期。学生心理问题的产生,一般认为有两个方面的原因,即内在原因和外在原因。

内在原因是指学生个体本身的内部矛盾因素引起的其心理问题的原因。第一,生理与心理的矛盾。当代青少年学生生理发育提前而心理发育不足,造成兴奋与抑制失调及身心功能失调。生理上的急剧变化导致心理上的波动起伏,常呈现周期性的大幅度变化并难于预测,容易在心理上产生适应不良。同时,青少年学生的认知结构——心理活动的沟通网络会由于生理上不够成熟(主要是大脑)和缺乏社会生活经验而不够健全牢固,而心理活动的波动起伏与认知结构不健全很容易引起心理问题。第二,自主与服从的矛盾。青少年学生社会适应性增强,心理上的独立性渐趋成熟,但因社会经历不足,他们的均衡性神经活动表现为两极分化,忽强忽弱。这两种类型神经系统都较脆弱,对外部环境的刺激和变化不能适应,造成心理问题。第三,心理诸因素间的矛盾。青少年学生个性倾向还未完全定型,人生观、世界观还不稳定,思想幼稚,容易把一切理想化,对人生道路的挫折缺乏足够思想准备,一遇挫折,就易产生心理问题。

外在原因是指由学生主体以外的其他因素引发学生心理伺题的原因。

(1)教育方式不当。家长错误的教育态度和方法——对子女或是过分溺爱,或是过分粗暴,易导致青少年学生不良的性格倾向。学校教育中对青少年学生或偏爱、或歧视,处事不公,斥责过多过重,不尊重他们的人格与自尊心等,容易造成学生心理问题。

(2)升学竞争压力过大。青少年学生心理发展不够成熟,如果学习负担过重,加之要求过高、过急,致使劳逸不当,引起大脑因负担过重而功能失调,造成情绪紧张、心神不宁,产生心理问题。

(3)不良社会影响。低级庸俗生活方式的污染、流氓团伙的引诱、各种有害思潮以及各种不正确的社会舆论的压力如“考试落榜”等,对青少年学生也有很大压力,处理不当会引发心理问题。

(4)环境污染。现代工业发展至今,无论是都市,还是集镇,还是乡村,没有生态失衡、环境污染的地方几乎找不到了。不少中小学设于市镇,环境中的噪音、强光、浊气、污水等等无不侵扰着正在成长着的中小学生。长期的、严重的环境污染必然使学生烦躁、恶心、心悸、耳鸣、失眠、健忘等,导致学生心理问题。

以上原因中的任何一项都可能引发学生心理问题,如果众多原因合一,问题就普遍了,就严重了。

学生心理辅导的主要任务

人的心理问题一般可分为三类:一类是轻微的心理失调,如焦虑、自卑、孤独、嫉妒等;一类是各种神经症,如神经衰弱、强迫症。神经性抑郁症等;一类是严重的心理疾病,如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学生的心理问题多数属于第一类,少数属于第二类,极个别属于第三类。学校心理辅导主要解决第一类心理问题,对于后两类问题要能够做出鉴别,以便及时将患者转介医疗等单位进行治疗。

仅是为那些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眼彻除了要帮助心理失调的学生做好调节一工作外,还要指导正常的学生做好心理问题的预防工作,并且增进其心理健康、挖掘其内在潜力。所以。学校心理辅导的任务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点。(1)学生心理健康维护,包括智能训练、学习心理指导、情感教育、人际关系指导、健全人格培养、自我心理修养指导、性心理教育等。

(2)学生心理行为问题矫正。对有学习适应问题指绪问题、常见行为问题、身心疾患及性行为问题等方面存在一定心理问题的学生,有针对性地进行辅导、训练,帮助学生顺利度过心理危机,防止心理问题恶化,使其心理健康。

(3)学生心理潜能的开发。主要对学生进行判断、推理、逻辑思维、直觉思维。发散思维及创造思维等各种能力的训练和培养,包括对学生自我激励能力的训练等,从而提高学生的自主意识与能动性。

结合上述任务,学校还须在小学、初中、高中三个不同的阶段,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发展需要开展学生心理辅导。小学阶段通常以适应学校生活与学习、养成良好行为习惯等为主要内容;初、高中阶段则以青春期教育、代际关系调整、情绪调控、生活情趣态度。自信心培养、学习能力提高、考试心理调整、升学就业准备、人格塑造、人生观教育等为主要内容。通过系统的、循序渐进的心理辅导,学生的心理问题就会获得应有的关注,心理健康就会受到有效的保护,心理潜能就会得到充分的开发,学生的身心就会得到全面、健康的发展,这正是学生管理的要求,也是学校人才培养规格的要求,更是学校管理者和全体教职员工对学生终极关怀的体现。

10.学生的班级管理

在学生管理中,组织管理的对象并不是单一的,而是包括了班级、团队、学生社团等诸多组织,以及组织中的非正式群体。由于对象的多样化,要求组织管理必须把握不同组织的特性,使管理措施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班级是学校根据一定的编班原则正式组建的师生群体。自从班级授课制诞生以来,学生在校的大部分时间是在班级里度过的,学校对学生的管理也主要是通过班级来实施的。因此,班级对学生影响至深,班级管理对学生的成长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我国,传统班级管理是以班主任为中心,通过学生干部,形成一定的班级体舆论来实现的。在这样的班级管理条件下)学生个人的主动性、创造性、积极性以及个人的一切情感、愿望和兴趣等等处在抽象认识的状态,具体落实的主要是规章制度的遵守和群体行为的统一,其结果是束缚了学生个性的发展,并人为地造成学生在班级中地位的差异,学生的社会化沿着学会服从要求和循规蹈矩的方向发展。这实际上是在一定程度上对班级管理性质的误解。

科学把握班级管理的性质

(1)班级不仅是一种管理性组织,而且首先是一种教育性组织,每一个学生归属于一个班级,班级是学生在学校中的“家”。班级组织自身正是一种无可替代的教育因素,班级生存目标不在组织之外,而在组织以内,班级与学生自身的发展密切相关。

(2)班级中的师生、学生间的互动,不仅通过正式的规章制度维持,而且也要通过非正式的方式和手段来维持。既有正式的角色关系,也有非正式的角色关系,类似朋友、兄弟姐妹式的关系等。

(3)由于班级的主要成员——学生,是未成年人,所以,班级的另一个特点便是它的“发展式半自治性”。所谓“发展式”,是说学生处于发展之中,班级管理以促进学生发展为宗旨;所谓“半自治性”,是说儿童尚需成人的帮助。但是,成人的帮助只是为了使学生学会管理,所以,这种“半自治”是发展式的“半自治”。

班级管理在学校学生管理中居于特殊地位,寻求其有效管理模式是提高学生管理质量和效益的关键。正是由于班级具有上述内性质,我们在班级管理中应该有下列追求。

追来学生社会化和个性发展的统一

就是通过班级的管理使学生理解群体生活必须有基本规范,理解个人在群体中必须有角色意识、公众意识、责任感和义务感等;通过理解这些要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而使学生努力实践这些要求并使之成为学生自觉的行为。

追求学生在发展环境上的宽松

班级中的个体之间不是上下级的行政关系,而是平等的学习伙伴关系,同学们都有自己的学习倾向、兴趣和需要,人人都应受到平等的对待和尊重,学生需要学会的是对真理权威的服从,而不是对某种地位的服从。通过在这种平等。自由和宽松的班级管理环境中,学生才能有个性全面、和谐发展的可能,才能更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追求个体在班集体的超越性发展性

班集体应该是一个动态生长的有机体。这个有机体的功能大小、价值取向与它的每一个分子的发展具有密切相关、互生互长的关系,集体与个体都在活动实践中获得提升和超越。当然,这个有机体的个性如何,则还要看这个有机体的生长环境和生长方向。假如一个班级生存在控制主义的环境中,则这个班集体所展现出的个性必然是一潭死水,毫无生气,僵硬且呆板;假如一个班级生存在自由、平等与民主的环境中,则这个班集体展现出的个性必然是生机勃勃,灵活且具有创造精神。

11.学生的组织管理

学生的组织管理包括学校共青团、少生队、学生会等组织的管理。

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共青团是独立的政治组织,她在党领导下进行工作,而不直接接受学校行政和教师的领导。但是学校全部工作是在学校行政直接领导和具体安排下进行的,而教师又在整个教育过程中起主导作用,所以共青团对一般学生的教育是辅助性的,而且共青团是青年学生的组织,团的干部很年轻,缺乏经验,因此学校团的工作必须接受学校行政和教师的指导。

学校领导人员,必须重视和研究团的工作,提出一些原则性的意见,为团开展工作提供有利条件和给予必要指导。要指导班主任经常关心团的工作,特别是了解团支部的情况,提出具体建议,帮助他们搞好各项工作和活动。但是,要注意尊重团的独立性,充分发挥他们的主动精神,而不要过多干涉团的工作,更不要把团的组织看做是学校行政的附属机构,否则,就会影响团的积极性,忽视团的特点,使团组织在学校失掉存在的意义。

少先队是中国共产党委托共青团领导的少年儿童的群众组织,是少年儿童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少先队的任务是团结、教育全体少年儿童,使他们通过少先队组织的教育活动,学习革命先辈的榜样,从少年时期就学习在各项活动中起先锋作用,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的新一代打好基础。

少先队是少年儿童自己的组织,是在共青团直接领导下的独立自主的少年儿童团体。它有自己一套垂直系统领导的组织机构,在学校里有大队、中队、小队等作为他们自己管理自己、自己教育自己、自己领导自己的机构。队的全部工作和活动都由队员当家做主,辅导员发挥引导的作用,实行“辅导员的精心合理辅导同少先队的自主自动相结合”的原则。但由于队建立在学校,队员都是在学校受教育的学生,对队的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是学校领导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学校领导的指导不应取代少先队自己组织系统的领导,既不要直接指挥命令,又不要包办代替。同时,学校还要帮助他们解决好活动场地和必要的物质条件等问题。

学生会是中等以上学校建立的全体学生的群众组织,接受学生联合会和学校党政双重领导。它要团结全体学生,反映学生的意见和愿望,协助和配合学校团组织开展各项有益的课余活动,协助班主任领导各班班委会,促进和带动全体学生全面发展,学会自农己管理自己,自己教育自己。

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和学生会都是学校中的学生集体,是学校教育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它们的工作内容和组织方式虽然不同,但工作步调和要求必须一致,而且要保证协同工作的良好关系。共青团、少先队和学生会的性质,决定了对其管理要防止两种不良倾向:一是纯政治化倾向,即一味进行政治说教,忽视学生的特点二是纯文娱化倾向,即热衷于文化娱乐活动,放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思想政治教育。学校领导要把团、队、会的管理,作为自身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来对待。要注意将团、队、会的活动计划,与班级计划、学校的教育计划等工作协调起来,提供一定的物质条件,配备合适的辅导教师,支持和指导团、队、会开展有意义的活动。此外,要协调好团、队、会三者之间的关系。使之能在根据学生的特点、按照教育规律、遵循组织原则的前提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各自的组织职能。

12.学生非正式群体管理

非正式群体管理的形式

学生非正式群体,主要是指学生之间由于有着共同的需要、兴趣、利益、经历以及价值趋向相同、性格相近、地域相近、习俗相同等等,而自发地组合在一起的群体。它没有正式文件规定予以组建,没有定员编制,没有固定的组织形态,但它是客观存在的。它一般有以下几种形式。

(1)积极型。

这类非正式群体的成员绝大多数是学校的学习尖子、各种活动的骨干分子,思想进步,上进心强,对学习、活动认真负责。他们聚集在一起,进行文化学习,研究、讨论有关问题,利用课余时间开展一系列文化、体育、科技、艺术等活动,以弥补正式团体的不足,满足自己的心理、生理需求,实现自我价值,从而促使自己不断提高。

(2)娱乐型。

这类非正式群体的成员由于有共同的兴趣爱好,利用课余时间组织一些文化、艺术、体育等方面的活动,弥补学习、课余生活的空虚,满足自己的心理需求。

(3)消极型。

这类非正式群体的成员往往是那些比较自卑、性格内向,或者因成绩不佳,在班级、学校受到冷遇的学生。他们对班级、学校、社会的一系列集体活动缺乏激情,反应冷淡,缺乏上进心和责任感,但还未达到与班级、学校、社会公开对抗的地步,处在中间状态。这类非正式群体的弹性非常大,如果教育、管理、引导得好,就能够促使其向积极的方向转化,否则,就会促使其向更坏的方向发展。

(4)对立型。

这类非正式群体的成员是那些表现差、有劣迹、受过处罚、自暴自弃的学生。他们往往故意与班级干部、老师及学校领导对抗,干扰、破坏班级、学校的正常秩序,以达到心理的满足。

(5)犯罪型。

这类非正式群体的成员数量虽少,但危害很大,不少还带有黑社会帮派组织性质。

学生中非正式群体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它的积极、消极和破坏作用也同时存在。因此,作为学校的管理者必须对之加以正确的引导和管理。如果我们不能有效地教育、引导学生中的非正式群体,就会使学生的积极有益的课余活动得不到正确的引导,使学生的聪明才智得不到充分的发挥,使学生中的一系列思想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班级、学校的歪风邪气及违法事件得不到及时打击,就会影响良好的班风、校风和学风的形成,导致一些学生误人歧途。因此,重视学生中非正式群体的教育管理,是学生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

非正式群体管理方法

对学生中非正式群体的教育管理,一般可运用以下方法。

(1)激励洁。

对学生中非正式群体所开展的各种有益活动,要及时进行总结、表彰,并且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推动他们搞好各种有益活动。这样做,既能使群体成员实现自我价值、满足心理需求,又能为班级、学校、社会创造更好的社会效益。

(2)诱导法。

对于积极型的学生非正式群体,要在活动内容、方法、措施等方面给予大力指导,使之不断进步,发挥更大的积极作用。对于娱乐型、消极型的群体,要通过多种渠道、手段、方法进行诱导,使之逐步走上积极发展的轨道。

(3)渗透法。

通过对学生中非正式群体的调查,把一些思想进步,社会活动能力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学生干部、共青团员、活动积极分子渗透到他们的群体之中,以便及时掌握情况,进行思想教育,不断引导他们向好的方向发展。

(4)分解法。

对于消极型、对立型、犯罪型的学生非正式群体成员,可采用各个击破的方法,促使其群体成员离开群体,达到瓦解其群体的目的。

(5)吸引法。

班级、学校要积极加强正式群体的组织建设,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课余活动,增强正式群体的凝聚力、吸引力,大力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吸引非正式群体的成员参加。

(6)攻坚法。

通过对消极型、对立型非正式群体中的核心成员的转化,带动其群体向良性转化。

(7)严惩法。

对犯罪型的群体,要运用法制手段,对极少数屡教不改、违法犯罪情节严重的非正式群体成员,要依法惩处。

第三节师生管理制度

1.教师岗位责任制度

教师岗位职责

(1)教师教学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用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武装学生,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才兼备、素质全面、适应未来社会需要的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教师要努力加强自身的学习和修养,使自己成为政治坚定、工作勤奋、能力突出、作风扎实、品德高尚的合格教师。在工作中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教师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应遵循整体性原则、教育性原则、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启发性原则、因材施教原则、循序渐进原则、巩固性原则、直观性原则。

(4)教师的教学工作分为备课、授课、批改作业、课内外辅导、学业成绩考核与评定等环节。

对教师的基本要求

(1)在备课环节上的要求。

(1)认真学习教学大纲,深入钻研教材,了解教材的编排体系及各章节在整个教材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基础知识的内容和基本训练要求,掌握知识的科学性和系统性。了解学生的学习现状和学生在本学段必须掌握的知识内容及应具备的能力。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学年和学期的教学计划。

(2)以教学内容为中心,参阅教学参考书,吸收现代教育科学知识和先进的教学经验,充分挖掘教材中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因素,认真拟订教学目的,明确教材的重点、难点和关键,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遵循教学规律,贯彻教学原则,选择教学方法,正确使用教具,科学地设计教案。

(3)认真写好教案。教案内容应包括:教学的目的要求,教材的重点、难点及关键,教学步骤,教法与教具,师生双边活动的安排,课内练习与课外作业,板书设计等。教案应系统、明朗、新颖、实用。

(4)备课以个人钻研为主,参加集体备课。各科各教师教学要有备课本,做到分课时备课,超前一周备课。严禁上无准备之课和无教案之课。杜绝机械照搬旧教案上新课。

(5)备课要认真、规范。要备复习课、练习课、评讲课、新授课,并且还要有课后小结,以便根据学生掌握程度的具体情况在下面的教学中加以改进或弥补。

(2)在授课环节上的要求。

(1)必须按照课表和作息时间表组织教学,严肃认真地上好每一堂课。做到:教学目的明确,教学重点突出,教学内容正确,教学方法恰当,教学结构合理,教学效果好。

(2)要严格按教学程序进行操作,按各学科独自的教学模式实施教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认真完成教学任务。对学生既管教又管导。注意培养学生的非智力因素,做到把传授知识、培养学生的能力、提高学生的思想觉悟融为一体。

(3)讲课应精神饱满,仪表端庄,教态亲切,举止从容,语言清晰、生动,板书工整。

(4)要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挪用、随意调换课时和拖堂,不在课堂上抽烟,不随意离开课堂或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

(3)在作业环节上的要求。作业应做到“五要”,即:分量要适中(各学科应根据具体情况按年级定),难易要适度,形式要多样,要求要严格,批改要及时。

(4)在辅导环节上的要求。

(1)教师应面向全体学生,除加强课堂辅导外,科任教师应与班主任联系,订出下班辅导时间,对学生作有针对性的辅导。

(2)辅导应区分情况,体现层次,抓好“两头”。

(3)要善于发现并培养学生中的优秀生,着重培养他们的自学能力,发展特长。

(4)对学习成绩差的学生则应抓好“双基”落实,严禁歧视“后进生”。

(5)答疑解难要细心热情,一视同仁。

(5)在成绩考核环节上的要求。

(1)教师要加强对学生平时学习情况的了解,不得频繁地进行考试或举行猜题、押题、模拟等考试活动。每学期进行4次考试(或考查),其中含期中、期末各1次。

(2)考试命题应从大纲要求和教材内容出发,着重检查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及应用基础知识去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期末和期中考试由学校教导处统一组织)。

(3)考试要严肃考纪考风。考试结束后要认真阅卷评分,将成绩及时登记、统计上报、归档,并进行试卷分析和讲评。各科考试同等对待。

(6)教师要积极参加在职进修。

学历不合格的教师要通过参加函授、电大、高等教育、自学教育以及到高等院校培训等途径,力争达标。学历合格的教师要不断更新知识。同时通过开展以老带新、师徒结对等活动,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

(7)教师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坚持坐班办公。因病因事请假,要履行请假手续,不论时间长短,都必须先向年级主任申诉事由,到教导处登记,经批准后方可离校。审批程序及权限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请假期间需要请人代课,一周以内由年级调配,半月以内由教导处调配,半月以上由主管教学的校长调配。教师请假期间的工资和奖金及代课教师的代课金的给付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8)积极参加各种教研活动。

教师要钻研教育理论,总结交流教学经验,积极撰写教学论文,并且在每学期结束前写出一篇教学工作总结上交学校。平时还要通过相互听课(每周至少1节)等方式,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

(9)不得擅自谋求第二职业。在职教师不得擅自谋求第二职业,未经允许,不得到外校(单位)兼课。未经教导处允许,不得擅自换课或弃课。

2.教师聘任制度

教师聘任制度

(1)以双方平等自愿、“双向选择”为依据。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自主确定学校的机构设置和教师结构的比例。教师有权根据本人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选择适合于自己的工作岗位。

(2)学校和教师基于平等、合作的原则和意愿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上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签订的聘任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对聘任双方均有约束力,它以聘书的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教师按合同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学校按合同为教师提供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进修、交流等条件,并支付报酬。同时,学校有权对受聘教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成绩进行考核,作为提职、调薪、奖惩和能否续聘的依据。在聘期间,无特殊理由和非依法定程序一般不能辞聘或解聘,确需变动时,应提前与当事人协议,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后,方可变更或解除。

(3)聘任双方任职期限固定,任务与酬金明确。教师受聘后,根据聘任合同领取相应的工资,在其职务发生变化后,其职务工资也相应变化。聘任期满后,双方都有自由选择的余地。校方可依据本人表现、工作能力及岗位需要等决定是否续聘;教师则根据单位工作情况、专业要求等决定去留,充分体现平等自愿的原则。

教师聘任制的形式

教师聘任制依其聘任主体实施行为的不同可分为以下几种形式:

(1)招聘。即用人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选拔具有教师资格的应聘人员。它的程序一般是先由用人单位或地区经人才交流部门批准,然后以广告或启事的形式提出所需人员的条件、工作性质、任务及工资待遇等,通常都要对应聘者进行审查、考核(或考试),充分体现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对符合条件者招聘单位即聘任。招聘与受聘双方应签订聘任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聘任书一经签订,便具有法律效力。

(2)续聘。即聘任期满后,聘任单位与教师继续签订聘任合同。一般是在聘任期间,双方合作愉快,聘任单位仍有工作需要,教师对所从事的工作满意,双方自愿签订续聘合同。续聘合同的有关规定和协议可与上次聘任相同,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变化。

(3)解聘。即用人单位因某种原因不适宜继续聘任教师,双方解除合同关系。解聘的原因较多,有的是用人单位在聘任后发现受聘者不符合原定聘用条件,有的是受聘者工作中不称职或违反有关规定,等等。由于聘任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因而,用人单位在聘用期限内终止聘任合同、解聘教师时,除有正当理由,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辞聘。即受聘教师主动请求用人单位解除聘任合同的法定行为。

3.教师激励制度

教师参与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性是影响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成效、质量的极为重要的能动性因素。因此,激发、调动教师参与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性是学校实施全面质量管理的最为基本的手段。要激发、调动教师参与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就必须贯彻加强激励的原则。

根据行为科学的激励理论,学校校长要激发、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使其产生强烈或较为强烈的“我要教”的愿望,应该做到:

适当地满足教师的合理需要

(1)需要是有机体在生活中感到某种缺乏而力求满足的内心状态。

(2)根据这些调查分析,教师的需要有5个方面:一是生活需要,包括工资、住房、医疗等需要;二是学习需要,要求有较好的学习进修条件,取得合格学历,补充和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三是尊重需要,希望自己的人格、学问受到学生的敬重、同行的尊重、领导的器重;四是政治需要,希望政治上得到充分信任,组织上关心自己的进步、成长;五是成就需要,希望自己的才能、特长得到充分发挥,事业上有所成就,得到公正合理的评价。

(3)在现实生活中,教师的需要是多种多样的。在这些需要中往往有某一方面的需要为优势需要,它占据着主导地位,制约着其他方面的需要。这要求管理者要全面关心和了解教师的愿望和需要,根据教师需要的特点善于分析并满足优势需要,兼顾其他需要,有效地激励教师的积极性。

(4)需要指出的是,由于社会历史条件的因素,教师的职业特点和教师自身的心理特征,教师的需要有两个显著的特点:

(1)注重精神需要,成就需要更为强烈。教师的社会地位、文化修养和劳动特点形成了其显著的心理状态。作为群体或个人,教师都具有更强的事业心、责任感、自尊心和自信心。他们求知欲望强,注重信誉,讲求贡献。教师在心理上的这种状态决定了其需要的一大特点是注重精神需要。长期以来,教师之所以能在收入较低、生活清苦的情况下,不辞辛苦、任劳任怨地耕耘于教育园地,其原因之一就在于教师更注重精神需要的满足。

(2)物质需要与精神需要密切相关。教师注重精神需要,但绝不排斥物质需要。物质需要是指向物质对象的需要,包括对工作和劳动条件的需要,对衣、食、住等有关对象的需要。精神需要是以一定的物质条件为基础的。

(5)学校校长要正确运用管理理论,并根据教师需要的特点来激励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在做法上应注意:

(1)要全面关心和了解教师的愿望和需要,把满足教师的正当需要,作为学校管理目标的一个方面,将办好学校同教师的切身利益密切联系起来。这里的关键是要对教师的具体需要做出具体的分析,合理的、能够满足的需要,要尽量予以满足,超越现阶段社会发展水平、不可能满足的需要,或者不健康、不正当的需要,要在尊重教师的基础上做好说服工作。

(2)要处理好精神需要与物质需要的关系。物质需要对于精神需要具有基础的性质,只讲精神需要,不关心物质利益,就会使精神的东西无所依托。在当前教师平均收入水平还比较低、住房及医疗条件不太好的情况下,创造条件,满足教师基本的物质需要,对激励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有重大的意义。

(3)要引导教师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和需要的层次水平。需要有一定的层次。一般而言,社会性需要高于物质需要,成就需要是精神需要的最高层。高层次的需要可以控制和调节低层次的需要,使低层次的需要服从高层次的需要。教师的需要也不例外。学校管理者在满足教师低层次的合理需要的同时,也要通过有效的工作,充分发展教师的精神需要,尤其是成就需要。

增强教育教学工作的激励因素

根据行为科学的激励理论,能够对工作人员产生激励作用的因素,除上述的适当满足并引导工作人员的合理需要外,还应该不断增强工作本身的激励因素。教师的工作是教育学生的工作。要增强教育工作的激励因素,应该增强这一工作的下述特性:

(1)工作的多样性,即引导教师以多种技能或能力创造性开展工作。这样可以使教师不感到工作单调乏味。

(2)完整性,即尽量让教师系统地担任一个班级的教育教学工作,最好是采取“跟班制”,让一个班主任、几位科任教师把一个班的学生从入学送至毕业。最好不要频繁地调动教师的工作。这样做,能使教师切实地感受到自己劳动的成果,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亲切感。

(3)重要性,即引导教师充分认识自己所从事工作的各方面的意义。这样可以使教师认识到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是有意义、有价值的。

(4)自主性,即使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上有一定的自主性,如自己掌握工作进度、工作方法、工作时间等。教师劳动具有个体性与创造性的特点,不宜对教师限制得过繁过死。增强教育教学工作的自主性,会使教师产生高度的满足感和责任感。

(5)绩效反馈性,即让教师随时都可以获得自己工作结果的信息,知道自己所做的教育教学工作是否有成效。

4.教师培训制度

(1)为帮助青年教师更快地过好备课关、课堂教学关、班级管理关,为今后合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对新聘任的青年教师入校后,用两周时间进行上岗前的培训。从备课、上课、写教案、班级管理等方面进行讲授。

(2)每月由学校教研室组织1次青年教师业务培训,请领导和有经验的中老年教师主讲。

(3)每学期初、末分别召开青年教师会议,宣读青年教师工作计划,总结青年教师工作,寒暑两假期要适当布置学习内容。

(4)组织青年教师积极参加校、区、市、省教委开展的各种类型的教学竞赛活动,做到在活动中培养,在活动中帮助提高。

(5)每学期在青年教师中要开展积极的课堂教学竞赛活动,各教研组要强化平时的帮练活动。

(6)组织青年教师定期外出参观学习、听课和参加业务讲座。

(7)每学年度召开1次青年教师家长座谈会,汇报青年教师工作,征求家长意见。

(8)提高青年教师的文化素质,关心青年教师,鼓励他们积极参加业余文化进修学习,学校在排课上给予支持,时间上给予保证。

(9)从严要求青年教师的教学工作、文化业务学习,每月检查1次教案、作业的批改及业务理论学习笔记。

(10)坚持对青年教师的听课,并及时进行讲评。

(11)鼓励青年教师参加各级实验专题的研究课,写实验方案,写实验报告,总结实验体会。

5.教师加班及报酬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学校日常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压缩经费开支,对校内加班做如下规定:

(1)各处室教职员工应充分利用上班时间抓紧工作,提高效率,一般情况下,不再安排加班,确属工作需要,安排加班须从严掌握。

(2)加班后应尽可能安排倒休(在当月内倒休),不能倒休的可付加班费,加班半日付加班费10元,加班1日付加班费20元。

(3)各处室加班要填写“加班申请单”,每月累计加班3日由主管主任审批,累计6日由主管校长审批,超过6日由校长审批。

(4)寒暑假加班,各处室要提前报计划,经主管领导审批,干部加班由校长审批。不经批准,自行加班,学校不给报酬。

此规定经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6.教师奖惩制度

(1)为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鼓励教师积极上进,树立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职业声望,推动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特制定这一奖惩制度。

(2)由于奖励是对教育工作中有突出业绩的教师的鼓励,不同层次的奖励应有不同的要求和标准。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奖励的标准应统一、合理,评比的规则、程序应严密、科学,竞争机制应公正、平等、客观。

(3)在奖励的形式上,既体现奖励项目的多样,又体现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4)教师在教育教学领域有违法行为的,根据违法的性质和情节的不同,分别追究其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这对于维护教育教学秩序、保证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质量的提高和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免受损害及损害后寻求合理合法的救援途径和方式,提供了法律的依据和保障。

7.教师考核制度

(1)教师考核工作是教师管理的一项基本工作。对教师进行考核不仅是教师德、能、勤、绩全面发展的保障,也是激励教师和合理安排教师做到人尽其能的重要手段,教师考核制度的建立与发展,直接关系到教师职务聘任工作的成败,关系到教师的培养与提高、使用与管理。

(2)教师考核是指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根据国家制定的标准和管理教师的权限,按照考核的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对教师进行定期不定期的考查,确定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的制度和方法。

(3)教师考核应遵循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和充分听取意见的民主原则。为保证考核结果做到客观、公正、准确,在对教师考核时还应充分听取教师本人、其他教师以及学生的意见,这两个原则是我国人事工作民主原则的基本要求。

(4)为正确、有效地对教师进行考核,还应在客观、公正、准确原则和听取意见原则的指导下,确定客观、明确、合理的考核标准和考核内容。教师考核总的标准是从教师的德才兼备角度提出的基本要求。为此,应当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四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不能偏废。

(5)应根据不同项目的重要性分别赋予不同的权重比值建立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这样才能反映教师教学规律,提高教师工作评价的科学性。

8.教师补偿酬金发放办法

制定发放标准的目的

规范管理,减少每年在发放高三教师酬金过程中的随意性。

制定发放标准的原则

在强化高三教师责任意识的基础上,根据高三教学工作的特点(补课较多,课余时间的个别辅导的工作量较大,阅卷和分析试卷的工作量较大),参照以往发放酬金的办法和量额适当补偿。

补偿酬金发放标准细则

补偿酬金以补课时的方式体现。每课时的酬金标准与工资方案的标准相同。

补偿酬金分成三个部分:补课、统练、个别辅导。

(1)补课:按实际课时计算,一般每周2课时。

(2)统练:每班每月4课时。

(3)个别辅导:每班每月4课时。

补偿酬金的发放程序

酬金由高三年级组长负责做表,教学处主任进行审核。

9.教师工资与福利制度

(1)教职员工结构工资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津贴和奖励工资四个部分组成。中专、技校、幼儿园和中小学教师同时实行教龄津贴。

(1)基础工资,是结构工资中固定不变的部分,用以维持教师的最低生活,我国所有教职人员,均享有同样的基础工资。

(2)职务工资,是结构工资的主要组成部分,即按教师职务的高低、责任的大小、工作的繁简和业务水平而定。每一职务又设若干等级的工资标准,同一职务的教师可根据工作表现等因素进行升级。

(3)工龄津贴,是按工作年限计算,它是逐年增长的。

以上三项构成教师基本工资,教师基本工资是确定退休金、抚恤金等的主要依据,具有相对稳定性,并由国家统一确定。

(4)奖励工资,是根据教职员工贡献大小发放的。获得特级教师称号的中、小学教师,在职务工资基础上,另发特级教师津贴。

(2)离退休制度。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员工离休、退休和退职都按国务院及省市各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3)医疗制度。按国家现行医疗保险法律法规执行。

(4)病假制度。教职员工经医疗机构证明和学校或系(所)批准,可以请病假。病假在2个月内,发给原工资(不包括奖金);病假超过2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如工龄10年以上,工资照发,工龄不满10年的,发90%病假超过6个月的。

(5)女教职员工产假制度。产前产后共给假90天,难产或双生增加假期到105天;小产假期一般为15天,根据医生意见,可休到30天。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6)探亲假制度。国家规定,工龄已满1年的正式教职员工,如果父母、配偶不在一起,可利用休假期间探亲。未婚教职员工,每年1次,休假期间工资照发。教职员工探望配偶,每年1次,工资照发。学校规定假期不走时,由本单位安排补足应休探亲假天数。已婚教职员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1次,往返车船费超过本人月工资30%的部分予以报销,其标准以火车硬席座位、轮船统舱、长途汽车和民间交通工具往返1次的费用为计算标准。

(7)教职员工福利补助费制度。国家每年按照教职员工在编人数拨出一定数额的款项作为福利补助费。补助对象主要是工资和其他收入太低,维持本人和家庭成员生活确有困难的教职员工;或因负担家属治病医疗费、丧葬费确有困难的教职员工。福利补助费一般由教职员工本人先提出补助申请,再经群众讨论,福利委员会评议,最后由学校领导或人事部门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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