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守仁,字伯安,号阳明,浙江余姚人。明中叶的著名哲学家和教育家。官至江西巡抚,南京兵部尚书等职,并受封“新建伯”。死后谥“文成公”,从祀孔庙。
王守仁生活的年代是明王朝由稳定开始进入衰败的转变时期,也是程朱理学日趋僵化和空虚的时期。王守仁认为造成明王朝危机的原因是:“士风之衰薄”和“学术之不明”,因而主张“明学术”和“变士风”。所谓“明学术”就是明人伦。所谓“变士风”就是改变“驰骛于记诵辞章,而功利得丧,分惑其心”的士风。他要培养一批以学圣贤为志的豪杰之士,以期振兴封建道德,维护封建统治。所以王守仁于从政之余,力行教学活动。其所到之处,皆建学校,创书院,立社学,并亲自讲学,开创了明代书院之风。他在镇压农民起义的过程中,深刻体会到“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明白表示“扫荡心腹之寇,以收廓清平定之功”,是“大丈夫不世之伟绩”。
王守仁哲学思想的形成有一个曲折过程。开始学习时为应科举,泛滥于词章。18岁那年,在江西广信谒见理学家娄一斋,听其讲述朱熹之学,于是遍读朱熹遗书,还与友人按“格物穷理”说去格竹之理,以体认派生万物的“天理”。先是友人对竹子苦心格了三天,一无所得,且劳神成疾。自己又去格了九天,同样毫无结果,亦劳思成疾。从此对朱熹的“物理”与“吾心”分开的说法产生怀疑。失望之余,又转向佛学、道学,曾隐居阳明洞按道家的导引术进行修养。久之,又感到超脱尘世的佛道之学对治国无济于事。在被谪到贵州龙场期间,面对荒凉艰苦的环境,王守仁“日夜端坐澄默,以求静一”。据说一天“忽中夜大悟格物致知之旨……始知圣人之道,吾性自足,向之求理于事物者误也”。
王守仁的学说继承和发挥了孟子“万物皆备于我”,陆九渊“宇宙便是吾心,吾心便是宇宙”、“心即理”的思想。他认为:“人者,天地万物之心也;心者,天地万物之主也。心即天。言心,则天地万物皆举之矣。”就是说,心是世界万物的本质,天地万物及其规律都是由心派生出来的。有一天,王守仁与友人同游南镇。一友指岩中花树问道,“天下无心外之物,此花树在深山中,自开自落,于我心亦何相关?”王守仁答道:“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心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他对自己的哲学思想简明概括为:“心外无物,心外无事,心外无理,心外无义,心外无善。”所以,人们又称其学说为“心学”。
王守仁的教育思想就是建筑在这一哲学基础之上的。
“致良知”的学习论
王守仁说:“吾平生讲学,只是:‘致良知’三字。”在王守仁的学说中,良知既是宇宙的本体,又是认识的本体,是道德修养的本体。“致”就是教育。就是通过教育,使失去的“良知”在人们的思想和行动上加以恢复。
“良知”说来源于孟子。王守仁的发展在于把“良知”与“天理”联系起来了。他说:“吾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也。”“万事万物之理,不外于吾心。”这样,把天理看作为人心之固有。所以认识不是外求,而是体验“吾心之良知”。这就和朱熹的“格物穷理”的认识论截然不同了。在王守仁看来,良知才是认识的本体。只有求得心正了,一切言行自然会符合封建规范。所以良知又是道德的本体。这样,“致良知”就是认识的过程,也是道德修养的功夫。他说:“致良知之外无学矣”;“圣人之学,惟是致良知而已”。
如何“致良知”?从积极方面讲,这个“致”就是“存其心”、“求其心”、“守其心”。就是说,对先天固有的良知,要保存它,培养它,不可使它丧失。他反对朱熹把“格物致知”解释为“即物穷理”,认为这是没有抓住学习的根本。学习的根本在于体认自己心中的良知,并将此良知推及于事事物物,使事事物物符合良知。所以,要把学习的功夫化在心中的良知上,做到“反身而诚”。从消极方面讲,这个“致”就是“去人欲”,“去蔽与害”。王守仁认为,“良知”往往被物欲所蒙蔽。只有教人放弃物欲之念,排除去昏蔽,才能恢复其良知。所以他的学习论,不是扩充知识,而是“日减人欲”。“减得一分人欲,便复得一分天理”。由此看来,王守仁的“致良知”实质上就是朱熹的“存天理,灭人欲”的翻版,就是要人们束缚于封建伦理道德之下。所不同的是,朱熹主张通过读圣贤书来达到这一目的,而王守仁则强调通过自我体验来达到这一目的。由此可以看出,王守仁的“致良知”说是以内心的直觉体验来代替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否定了人们向外界学习的重要性。这是一种主观唯心主义的学习论。
但王守仁“致良知”的学习论,也包含了一些富有意义的见解:
第一,反对盲从《六经》,提倡“自知”、“自得”。王守仁认为:“六经者,吾志之记籍也。”古代圣人写六经时,并无经典可考,都是“求诸其心”,“权轻重之宜”而行事的。所以儒家的六经,只是从不同的角度记录吾心而已。吾心才是六经之实。所以学习不能死抠典籍,不能盲从典籍,为典籍所束缚。关键要自知、自得、有自己的独立见解。王守仁因此坚决反对当时烦琐注释的学风和驰骛于记诵词章的士习。这个观点在当时迷信四书五经的风气中,是颇为新鲜的见解。
第二,反对迷信古圣先贤,提倡“惟是之从”。王守仁认为,在“致良知”的过程中,每个人都有独立思考的权利,判断是非的能力。迷信圣人是没有道理的,以圣人是非为是非更是不应该的。他说:“人胸中各有个圣人。”就是强调人们通过自我体验来认识天理。他说:“大道,天下之公道也;学,天下之公学也。非朱子可得而私也,非孔子可得而私也。”王守仁的这个观点实际上否定了孔子、朱熹学说的垄断地位。他主张一切是非,都要依靠人人先天具有的良知来判断,即便是古圣先贤的言论,也都是不足为据的。
第三,反对道学教育对个性的束缚,提倡“点化”、“解化”和“谏师”。王守仁认为程朱理学教育严重束缚人的个性,使人不敢有丝毫自己的想法,这是违背“良知”说的。因而在教育上,他主张“点化”和“解化”。所谓“点化”,指教师对学生学习的指点和开导,朋友之间的砥砺和切磋。所谓“解化”,指学生发挥独立思考来解决问题。王守仁认为在“致良知”过程中“解化”比“点化”更为重要。他说:“学问也要点化,但不如自家解化者,自一了百当。不然,亦点化许多不得。”在师生关系上提倡以朋友之道相待,提倡师生之间直言相谏,欢迎学生批评自己。
这些见解,鼓励独立见解,提倡独立思考,强调“自家解化”,这在充满偶像崇拜的封建专制时代,具有思想解放的意义,是十分可贵的。
“知行合一”的道德修养现
在知和行的关系上,王守仁主张“知行合一”。他的“知行合一”说包含两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说知和行是一个功夫,不可分割。他说:“知行原是两个字说一个功夫。”因为“知中有行”,“行中有知”。就是说,认识和行动是不可分割的。当你具有某种认识时,实际已包含了一定的行动。当你去行动时,一定具有了某种认识。他说:“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若会得时,只说—个知,已自有行在;只说一个行,已自有知在。”第二层意思是指“知”和“行”并进,缺一不可。他说:“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王守仁认为,既然知和行是一个互相渗透的过程,那就应该齐头并进。如果不知光行,则会“冥行妄作”“懵懵懂懂”;如果光知不行,则会“茫茫荡荡”“悬空思索”。这两层意思都是强调一个道理,那就是“知行合一”。什么是“知”?“知善知恶”乃是知,也就是具有封建道德意识和思想意念。什么是“行”?“为善去恶”乃是行。也就是加强封建道德践履和实际行动。所以王守仁讲“知行合一”,就是讲道德修养,就是强调道德认识与道德行为是不可分割的,是不可偏废的。那么,在道德修养上如何体现“知行合一”?
第一,“防于未萌之先,克于方萌之际”。就是说,要把不良念头克服在萌芽状态。王守仁认为,以前人们将知行分开,心中往往有邪念萌芽,却不去禁止,总以不曾行动而原谅自己。他说:“我今说个知行合一,正要人晓得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了”。既然“妄念之发”便是“恶行之始”,所以道德修养很重要的功夫就是“防于未萌之先”,“克于方萌之际”。这里,他把动机归结于行,等同于行,在理论上是唯心主义的。但其中也包含有一个合理因素,就是在道德修养时要随时克服不良动机的产生。
第二,“事上磨炼”,“克治实功”。就是说道德修养的功夫主要在实践。王守仁认为,学习孝道,学习射箭,学习写字,都关键在行动,才能真正学好。他说:“凡谓之行者,只要著实去做这件事”;“人须在事上磨炼做功夫乃有益”。这里强调了道德践履和实际行动,强调了道德修养要在“事”上磨炼自己的“心”。也就是说,不要把道德修养与平时工作脱离开来,应结合自己的工作加强道德修养,这也体现了教育上的求实精神。
第三,立志与“致良知”结合,王守仁十分强调“立志”的重要性。他认为为学,修身,以至成事,都应以“立志为本”。他说:“志立而学问已过半矣”;“君子之学,无时无处不以立志为事”。立志是一个知,但也包括了行。“立志为圣人,就要全神贯注,勇往直前。”如果没有志向,将百无所成,“致良知”也是一句空话。当然,王守仁所提倡的志,只有“念念要存天理”。但他强调立志对道德修养的重要性确是有很深刻的见解的。
王守仁的“知行合一”说,把不同范畴的两个概念混为一谈,混淆了知与行的界限。尤其是他把知和行的对象定为先天固有的良知,知是为了探求良知,行是为了体验良知,把整个知行观建立在先验的唯心主义基础之上,这无疑是错误的。但他在道德修养上,将“知”与“行”作统一的考察,把人们的注意力引向对知与行的联系上作深入探讨,这不仅在认识史上很有价值,而且也涉及了道德修养中带有规律性的问题。这还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诱”、“导”、“讽”的儿童教育论
王守仁关于儿童教育的主张,是他的教育思想中最精彩的部分。王守仁认为封建伦理纲常教育应从童蒙时期抓起,使青少年从小抵制邪念的干扰侵袭,受到“致良知”的正确教育。但当时教育界普遍流行的儿童教育法,根本无法达到这一目的。王守仁说:“若近世之训蒙释者,日惟督以句读课仿,责其检束而不知导之以礼,求其聪明而不知养之以善,鞭挞绳缚,若待拘囚。”这种“督”、“责”、“罚”的施教方法,扼杀儿童天性,造成学童“视学舍如囹狱而不肯入,视师长如寇仇而不欲见”。这样不但不能使儿童向“善”,反而使儿童向“恶”的方面发展。为此,王守仁对儿童教育提出了系统的改革主张:
第一,在教育方法上,王守仁提出以“诱”、“导”、“讽”来取代“督”、“责”、“罚”,即在整个教学中,“诱之歌诗”,“导之习礼”,“讽之读书”。王守仁认为:“大抵童子之情,乐嬉游而惮拘检,如草木之始萌芽,舒畅之则条达,摧挠之则衰痿。”因此,教育儿童应从他们的特点出发,以诱导、启发、讽劝的方法,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使他们“趋向鼓舞,中心喜悦”。
第二,在教学内容上,要发挥各门功课的教育作用。王守仁认为,“歌诗”、“读书”、“习礼”等课程,不能只看到其道德教育和文化教育的功能,还要注重其陶冶情感,促进身体发育的作用。比如“歌诗”的教育意义,不仅在激发学童的志向、意志,还在于把儿童的跳号呼啸引向咏歌,将儿童内心的忧闷导向音律,起调节学童情感的作用。比如“习礼”的教育意义,不只是为了养成礼义习惯,起道德教育的作用,还可通过礼义动作的练习,达到锻炼身体的作用。比如“读书”,不只是为开发智慧,增加知识,还具有形成道德观念、调节道德情感的作用。
第三,在教学程序上,要动静搭配,体脑交叉。王守仁对每日功课有精心的安排:“每日工夫,先考德,次背书,诵书,次习礼或作课仿,次复诵书讲书,次歌诗。”每日清晨,教师逐一询问学童在家的道德表现,然后开始正式学习。在背书、读书之后,安排“习礼”,以动荡其血脉,舒展其筋骨。在第二次读书之后,又以歌诗结束一天的课业。这样动静搭配,体脑交叉,可以保障学童的活力,使其在愉悦的情绪中完成学业。
王守仁的儿童教育主张,注意到了儿童年龄特点和儿童心理特点,因而他的见解比前人更为深刻而独到,在中国古代的儿童教育理论中,是有重要价值的。